今日威省.是否同意住宅轉商業用途 逾23屋主投票表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威省.是否同意住宅轉商業用途 逾23屋主投票表決

地點:大山腳華盛園丁卡甘吉爾路
(大山腳28日訊)9個單位“以家為店”,威省市政局將致函華盛園一排位于丁卡甘吉爾路(Tingkat Kancil)逾23間雙層排屋屋主,以投票表決是否同意讓住宅轉換為商業用途的單位。



9間“以家為店”單位,包括殘障兒童中心、診所、律師樓、2間汽車買賣中心、幼兒園、摩哆及腳車維修店、觀賞魚店及保險代理中心。

威省市議員陳宗興今日召開記者會說,上述店家只有在多數屋主同意下,才可申請把住宅轉換為商用單位,否則涉及違例營業,會遭市局執照組對付。

他透露,店家們于5月初接獲市局執照組發信通知,限期7天內結束營業或搬遷,否則面對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或不超過1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刑罰;無視警告者則每日面對罰款200令吉。



需多數屋主同意

他說,店家隨后致函市局要求暫緩執行,基于有關地點有條件成為商業用途,尤其丁卡甘吉爾路面向阿爾瑪羅占路,故市局城市規劃組同意,將致函逾23間住家屋主,以徵詢意見。

“一旦多數屋主表態同意,城市規劃組會于6月的會議,通過這項決定,並于同月的市局常月會議通過,方可生效。”

陳宗興說,合法“以家為店”的住宅在大山腳已有先例,如賓再路、第1及第2勒柏囊卡路的住家,便是轉換為商用單位的例子。

“市局此次針對丁卡甘吉爾路逾23間住家詢問意見,只是仿效當局早前對上述3條道路旁住宅的做法。”

他也說,上述9間做生意的住宅,除了觀賞魚店和一家汽車買賣中心,約在兩三年前營業,其余已營業10多年。

產業增值門牌稅提高

陳宗興說,住宅轉商用有利有弊,好處是產業價值增值,有利做生意;壞處是門牌稅將會重新估算並提高,屋主也需向土地局繳付轉換商業用途費用,費用以建築範圍每平方尺5令吉25仙計算。

他強調,市局只有在住宅轉商用后,才會重新調整該單位的門牌稅。

店家曾接獲市局罰單

勝汽車企業老闆伍家晨(34歲)說,在該處做生意已3年多,在過去曾接獲市政局開出2張各300令吉的罰單。

他指出,本身是以租下該單位的方式做生意,其店家就在丁卡甘吉爾路接近紅綠燈的尾端單位。

“我們只是希望能夠繼續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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