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決議出爐 港普選半數門檻限2至3候選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中國人大決議出爐 港普選半數門檻限2至3候選人

(北京31日綜合電)中國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引述,人大為香港政改定調,決定2017年可以實行特首普選,但一如所料,提委會的提名門檻過半,特首候選人被限制在2至3人。



他在會議后表示,關于本港的政改草案人大常委已表決通過,人大常委172人中,共有170人出席,並以全票通過香港的議案,顯示人大常委相當支持,並在議案通過后一起鼓掌。

他和另一名人大代表譚惠珠均稱,議案共有五點,包括:

1.在2017年可以實行普選產生的辦法。



2.需要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其人數、構成及產生辦法,需要遵循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的規定,即四大界別及功能組別維持不變,提名產生2-3名特首候選人,每名特首候選人需要獲半數以上的提委支持。

3.香港合資格選民有選舉權,可依法選出行政長官人選。

4.特首將由中央政府任命。

5.行政長官普選將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進行,需要向立法會提出,經三分之二多數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再報請中央批准;如不能經過法定程序實行,將適用上一任特首的產生辦法;至于關于立法會附件二的立法會選舉辦法,則按照現行規定不作修改,繼續適用。

若不接受新選舉框架
港特首:就是原地踏步

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特首”梁振英,聯同司法局長及行政會議成員發表談話,梁振英表示,末來會做好政改工作,落實中國全國人大常委通過的“選舉框架”。

在他口中,今天(31日)是香港民主進程的重大一步,也為歷史揭開新的篇章,“只要大家願意,2017年500多萬符合資格選民,將不再是旁觀者,大家都可以去到投票站,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

梁振英形容2017年“一人一票選行政長官”,無論提名程序、提委會組成方式如何,都是“破天荒”,都是歷史性進步,又指“廣大市民都希望往前進一步”,希望各界理性、務實和冷靜去看待中共人大的決定。

梁振英表示,人大決定“不是最后一步”,還需要得到香港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因此仍然有一定難度,呼籲全港民眾不分黨派,齊心一致,落實普選,推動民主。

梁振英說,這次訂定框架並非終極方案,將來仍可修改,但若不通過這個方案,選舉就只能沿用舊方式,“原地踏步”。

戴耀廷:今天是一國兩制黑暗一天

戴耀廷周日在記者會上說,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決定是對一國兩制的打擊,“今天(週日)不僅是香港民主,也是一國兩制的黑暗一天”。

他說,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剝奪港人普選權利,“占中行動”對此表示極度遺憾。他表示為了普選,“占中行動”願走盡一切對話之路,但到此時此刻,對話之路已走到盡頭。

對話之路走到盡頭

戴耀廷重申622民間投票的立場,即立法會應否決不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他表示,未來數周將與學界、政黨和民間團體,開啟一波又一波的行動,先以罷課遊行等和平方式抗爭,而去到某一點,將會全面占領中環。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感嘆:“的的確確,我看到中央所選擇的都是限制最嚴厲的方案,似乎中央想告訴香港,‘我要給你多少權,你才有多少權。’”他擔憂這將使港人核心價值和基本精神都不保。

原屬溫和派的港人張毅勤直言,北京方案“比預期更差,實在吞不下。”表明將參與占中,以喚醒更多港人關注民主政治發展,坦承“我自己都是被喚醒的那一個。”

新華社評論:搞亂港向中央施壓必不得逞

(北京31日綜合電)新華社周日發表評論文章,稱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定出框架,令港人2017年有機會一人一票選特首,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進步”。

評論認為普選特首影響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一國兩制”正確實施,透過港府為期5個月的政改諮詢,加上早前“保普選反佔中”簽名和遊行等活動,都看出香港社會普遍希望實現普選。

新華社指,若立法會否決普選、佔中企圖癱瘓國際金融中心和政府運作,必會影響社會秘定和經濟繁榮,香港將不得安寧”,強調企圖以“激進違法”活動搞亂香港或借外部勢力向中央施壓,將香港引離“一國兩制”,“注定是不能得逞的”。

文章引述《獅子山下》歌詞,指要確保普選取成功落實,中央、港府與港人都有責任,呼籲港人團結“精誠合作,迎難而上”,更要求全體立法會議員“明辨是非,把握契機”推動政改,“讓后代子孫永遠銘記這一代人的抉擇與貢獻”。

市民添馬公園削髮抗議

人大常委會決定特首普選走高門檻提名。香港周日晚和平佔中和泛民在添馬公園舉行集會,有市民削髮抗議人大特首產生辦法決定,認為中共不守承諾、無法無天,唯有削髮表達失望。

至于“女長毛”雷玉蓮則自製印有“佔領中環”的月餅售賣,寓意用抗爭手法希望特首普選“有得選”。

而在通往政府總部天橋,民間電台設立街站派發“公民抗命”頭帶,召集人“阿牛”曾健成呼籲市民加入佔中行動。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