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死囚器官中國明年喊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移植死囚器官中國明年喊停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週三說,明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來源,民眾自願逝世后捐器官,將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管道。



台灣〈中央社》報導,長期以來,中國依賴死囚供應器官深受國際批評。中國官方在1984年通過一項“暫行規定”,即《六部委共同發佈的關于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者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在“屍體是無人收斂或近親屬拒絕收斂的,死刑罪犯自願將屍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經死刑罪犯親屬同意利用”的前提下,明確了死刑犯“經臨場監督的監察員確認死亡后,屍體可做其他”。

這是目前關于屍體和屍體器官利用之最直接、最重要和最權威依據。但是規定中沒有明確提供器官的死刑犯出具出面協議,留在法院的死刑犯的捐贈細則文書一般也不輕易示人。這是以后眾多的死刑犯器官被偷摘或買賣傳聞的法規漏洞所在。

有團體更指出不少器官是在未經死囚家屬同意的情況下摘取,但中國否認有關指控。不過,中國也已于2013年2月在25個省市試點推動自願器官捐獻。



每年約30萬患者需移植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黃潔夫在中國醫院協會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聯盟昆明研討會上表示,中國每年約有30萬名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只有1萬多宗相關手術,捐贈器官比率約為每100萬人有0.6人,比率是全球最低的國家之一。

黃潔夫指出,器官移植率低的原因除傳統思想影響外,也與民眾憂慮器官移植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有關。

黃潔夫曾在學術期刊撰文稱,2007年以前有超過600家中國醫療機構從事器官移植,這種局面非常混亂,因受經濟利益驅使,發生許多不法行為和不符合標準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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