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就“鬧事”.價碼視工程大小 80%檳承包商付保護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給就“鬧事”.價碼視工程大小 80%檳承包商付保護費

獨家報導 : 鄭志賢
(檳城18日訊)檳城發展商公司一名高層揭露,檳島至少有80%的房產計劃承包商,曾被私會黨“攔路”以索取保護費,倘若承包商不乖乖就範,該黨徒將在工程進行期間“鬧事”。



他說,黨徒除收保護費,也向承包商提出各項要求,如工地保安工作由他們承包,及工地留下的廢鐵或可再循環物件讓他們收集變賣等。

如果要求被拒,他們的反應包括破壞承包商的機械器材及工程及偷走建築材料等,甚至威脅工友的人身安全。

他說,承接發展商房產計劃的承包商,為避免施工時受阻或工程被拖慢,這個“不可說的秘密”都是由承包商與私會黨徒“談判”解決,即付介于數千令吉至數萬令吉的保護費解決。



他透露,發展商的工程面對私會黨徒的恐嚇或勒索,幾乎都是由承包商用錢解決,發展商多數不會出面。

不把事情鬧大

他是針對內長阿末扎希日前指,承包政府和私人工程的承包商,因面對私會黨勒索及索取保護費困擾,導致一些工程進度受影響及延誤一事時,這麼回應。

“私會黨徒對各種房產工程‘大小通吃’,無視公司的規模,越大型的發展計劃,則可索取更高的保護費。”

他本身也經常聽聞州內其他發展商提起,私會黨向承包商索取保護費的事,但多數承包商或發展商都不會把事鬧大,最后仍由承包商自行“談判”解決,很少會驚動警方來採取行動。

新單位裝修須付“垃圾”費

消息說,在發林及湖內一帶新建的某中廉價屋及公寓單位,已被私會黨徒入侵,他們分別向購屋者收取介于500至1000令吉的保護費。

據知,這些私會黨徒先在有關中廉價屋或公寓範圍駐守,一旦發現購屋者或屋主的單位欲進行裝修工程時,便會藉此機會向屋主索取“清理垃圾”的費用。

這筆收費事實上是該黨徒的變向勒索,若屋主不付,他們將在單位進行裝修前阻止有關承包商運送建築材料進入,甚至恐嚇屋主不給錢不可裝修。

據了解,檳島一些新建的房屋計劃工地,或已取得入住證的公寓和廉價及中廉價屋,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私會黨徒“駐守”,以提供“裝修服務”長達1至2年才離開。

黃偉益促事主報案

行動黨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說,過去他曾接獲購屋者的投訴,指入住單位被私會黨徒入侵收取保護費;為解決此問題,居民必須報案。

“面對此問題的購屋者,我們都會建議他們報案先。若報案后警方沒採取行動,我們將會採取升級行動,以確保檳總警長及警區主任對此事採取行動。”

黃偉益週六(18日)下午接受《中國報》記者通過短訊詢問時呼籲,民眾不要因害怕而不報案,最好召集更多受害者集體報案。

購屋者先付費才准遷入

私會黨徒在發展工程竣工后取得入住證時,將轉向購屋者討取保護費!

消息說,其實新建的高樓單位包括公寓和廉價及中廉價屋在取得入住證時,被私會黨入侵問題,并非發展商允許他們進入高樓住宅區內“駐紮”。

他說,這些私會黨徒很會跑漏洞,以讓發展商無計可施。

他舉例,早前曾有私會黨徒“佈局”,購下價值50至60萬的單位后,就將該單位裝修后,作為他們提供裝修服務的展示單位。

“這些黨徒在設立裝修展示單位后,便駐守當地變相恐嚇購屋者,以討取保護費。”

“發展商獲知此事后,曾嘗試驅趕私會黨徒,但他們見招拆招,以擁有單位在當地為由拒絕離開,令發展商或公寓管理層無計可施。”

陳福星:發展商應嚴管

大馬房地產商公會檳州分會主席陳福星說,發展商應嚴管新建的高樓單位,不該允許私會黨進入駐守。

他說,早前曾有一些發展商與承包商聯手,強制欲為單位裝修的中廉價屋屋主必須選聘他們指定的裝修承包商,此舉不恰當。

他認為,有關發展商及承包商不該這樣做,要賺就賺建屋賣屋的錢就好了。

他說,發展商有權嚴管新建的高樓單位範圍,不該隨意讓這些人擅闖恐嚇屋主,畢竟發展商也有聘用保安員,可控制任何人進出。

他說,一兩年前,該會曾接到購屋者投訴,指其購置的高樓單位被私會黨徒入侵。

至于檳島有發展商或承包商被私會黨恐嚇或勒索一事,他說,該會則沒接到會員的正式投訴。不過,他曾聽聞有私會黨徒找上承包商討取保護費的事。

“發展商或購屋者面對私會黨的恐嚇及勒索,我們還是建議他們報案,以交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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