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民青團質疑可負擔房屋指南 存新舊版本發展商得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檳民青團質疑可負擔房屋指南 存新舊版本發展商得益

(檳城26日訊)檳州政府可負擔房屋指南存新舊版本,檳民青團質疑若發展商遊離兩者之間,不僅可以貴賣可負擔房屋又不必建中廉價屋,又可以獲得回扣獎掖,最終是人民賠了夫人又折兵!



該團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透露,根據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回應民青團提出有關可負擔房屋問題,檳州出現2個可負擔房屋指南版本,即是2010年6月至2014年8月為舊版本,而2014年8月后為新版本。

他指出,民青團過去提出同一發展商的壟尾及98 Nibong Residence可負擔房屋計劃,佳日星指這2項計劃是在新指南落實前批準,因此沒有受限在新指南中。

“但是,舊指南規定興建超過100個單位的房屋發展計劃,必須建30%廉價屋;所以上述兩項發展計劃的廉價屋去了哪裏?”



他今日與民青團州秘書黃志毅召開記者會時,如是透露。

他以壟尾100%可負擔房屋計劃為例,計算該發展商是在舊指南下獲批,但又可從新指南中獲得每平方尺5令吉回扣獎掖,發展商或可以省下3216萬3500令吉。

“加上該發展計劃整體上貴賣總值2億8642萬令吉,而這貴賣的總值若算進房貸利息,總數是超過5億令吉。”

同時,他以98 Nibong Residence有107單位為例,若發展沒有依舊指南建30%中廉價屋,發展商必須每間需付12萬令吉獻金,所以總獻金是384萬令吉。

“因此單以上述兩項房屋計劃,就足以讓人民損失約8億令吉。”

購房屋計劃合約揭真相

為揭真相,盧界燊最遲將在下周一,通過資訊自由法,向州政府購買壟尾可負擔房屋,及98 Nibong Residence可負擔房屋合約。

他說,為了揭開上述兩項可負擔房屋整個計劃的過程,他會以資訊自由法,購買該房屋計劃合約,再進一步抽絲剝繭。

“希望屆時州政府不要把合約鎖在28樓保險鐵櫃里,讓我們買不到。”

同時,他希望佳日星能夠公開,檳州政府自2010年6月至2014年8月共批準可負擔房屋的數據,以符合州政府CAT口號。

民青團計算壟尾及98 Nibong Residence可負擔房屋,人民所損失的數額
項目
數額(令吉)
壟尾發展計劃貴賣(加房貸利息) 超過5億
沒興建30%廉價屋獻金 2億7576萬+384萬
興建100%可負擔房屋獲每平方尺5令吉回扣獎掖 3200萬
總值 超過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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