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苛政要好政府” 林冠英:不放棄明福夢想

(士毛月26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說,無論任何種族的人民,都記得趙明福生前的願望,成立一個良好的政府;行動黨不會放棄明福的夢想,同樣也不會放過國陣政府。

他說,明福和行動黨皆希望大馬擁有更好的政府,誠如孔子名言:“苛于猛於虎”,大馬不需要一個苛政,我們只要成立一個良好的政府。

他指出,就因為明福的理想和願望代表大馬人民的理想,因此明福事件才感動到普羅大眾。”

“我相信這不只是行動黨其中一項使命,也是愛國大馬人的使命。”

繼續討公道

林冠英也是檳州首席部長,他今日出席在富貴山莊世外桃源舉行的趙明福去世6週年公祭禮,致詞時說,雖然明福的離奇墜樓案已事隔6年,但行動黨領袖上下依然感覺痛心,心中的悲憤絲毫不減。

他強調,民行不會放棄明福家人誓要為明福討回公道的鬥爭,更不會讓明福白犧牲。

公祭儀式一開始,由趙家祭拜明福,然后司儀帶領眾人現場默哀一分鐘以示悼念,接著由社青團團長張聒翔朗讀公祭文,再由行動黨代主席陳國偉率領眾領袖進行獻花及三鞠躬儀式。

張聒翔念出公祭文說:“6年時光飛逝,這幾年來,你的冤情依然不能大白,我們的憤怒熱火中燒……明福,願你在天之靈繼續給我們力量,我們將堅定不移地為你的真相奮鬥,讓你沉冤得雪!”

約100名政黨和非政府組織代表出席公祭,包括趙明福父親趙亮輝、母親張秀花、哥哥趙銘基、姐姐趙麗君、妹妹趙麗蘭和妻舅蘇志海,但明福遺孀蘇淑慧今年因工作緣故,跟遺腹子趙爾家雙雙缺席公祭禮。

趙麗蘭:賠償不代表和解

趙麗蘭鄭重澄清,民事訴訟不等于和解,大馬反貪會在民事訴訟上敗訴,只是賠償給趙家,並非是庭外和解。

今年5月,經過了6年的司法抗爭,反貪會與大馬政府承認疏忽致死趙明福,因而賠償趙家60萬令吉,並負責6萬令吉堂費,但很多民眾因此誤會雙方已庭外和解,意味著這宗民事訴訟已審結。

對此,她說:“民事只是其中一個法庭訴訟,另一個是刑事法庭,如果民事賠償當著是審結的話,那我們要刑事法庭來做甚么?可把法典廢除了。”

等警查真相

她解釋,事緣反貪會諮詢與防貪顧問團成員拿督陳耀星博士曾發表聲明指,雙方在民事訴訟案達成庭外和解,且讓趙明福案告段一落,但是,這只一個賠償程序,基于被告已賠償及承認明福為他殺,所以已經無法再繼續打官司。

“但在刑事上,則必須再次等待警方查明真相,把兇手提控上庭,展開刑事訴訟。”

林冠英補充,錢不是最終的原則,他們要的是兇手受到法律制裁。

此外,林吉祥也說,去年上訴庭的判決已闡明,明福的死非自殺,而是被不知名人士,包括反貪會官員致死明福的刑事罪,並諭令警方重新調查該案,但至今,都沒有下文,反而其中一名查案官員希山慕丁哈欣獲擢升,引起不滿,因此反貪會應即刻撤回擢升決定。

出席公祭儀式的有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副宣傳秘書張念群、總財政方貴倫、明福前上司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無拉港州議員黃田志、直落拿督區州議員羅志興、愛極樂區州議員邱培棟、雪州行動黨宣傳秘書劉天球,以及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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