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具煽動誹謗性質文章 轉發即發佈 網民可被控
獨家報導:楊美玲
(吉隆坡5日訊)律師認為,網民“轉發”具煽動或誹謗性質文章或報導,已做出“發佈”該文章舉動,這可能會在煽動法令、刑事法典的誹謗罪和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被提控。
目前互聯網通行,幾乎每個人都是網民,只要上社交網站,無論是面子書、推特、Instagram等,天天都有無數資訊呈獻在用戶眼前。
往往這些資訊似是而非,網民又喜歡按贊,或分享,或轉發,律師提醒網民要三思而行。
執業律師楊映波接受《中國報》詢問時指出,任何含煽動或誹謗性的文章被轉發后,這個“轉發”舉動已令該文章“發佈”出去,涉及者可能面對被提控的風險。
但他認為,由于煽動法令存有爭議性,若有關文章具煽動或誹謗,更適合援引誹謗罪來提控涉及者。
網民須自律
楊映波是針對甲州前首長丹斯里阿都拉欣淡比仄,因在社交媒體面子書及推特,發佈雪州王儲東姑阿米爾叛教言論貼文被提控一案,這么回應。
顏炳壽律師說,網民“轉發”煽動或誹謗性文章時,執法單位一般會以煽動法令、刑事法典的誹謗罪和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的角度,展開調查,一旦證據確鑿,涉及者就會面對被提控風險。
他也提醒網民須自律,勿蓄意轉發煽動或誹謗性文章,試圖製造社會不安,甚至會惹上官司。
按贊不屬罪行
顏炳壽說,案件調查完畢后,交由總檢察署決定援引哪個法令及條文提控涉及者;至于在文章中按“贊”,因沒有把文章發佈出去,所以按“贊”不會構成刑事罪行。
他認為,執法單位如警方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接獲投報告,會展開調查,調查單位會根據有關發佈煽動或誹謗文章或報導,追查刊登源頭。
“執法單位在追查源頭時,應先著重調查經常或蓄意發佈煽動或誹謗性文章的人士,如一些部落客,以便做到真正追溯源頭及提控‘真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