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雪王儲改教 前首長控煽動
(莎阿南5日訊)甲州前首席部長丹斯里阿都拉欣淡比仄日前因在社交媒體面子書和推特,發佈雪州王儲東姑阿米爾叛教言論貼文,今日被控煽動罪名;他否認有罪,獲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
控狀指阿都拉欣淡比仄(65歲)于今年9月25日上午8時,在莎阿南默斯迪卡王宮(Istana Mestika),使用本身面子書賬號,發表一則有關東姑阿米爾改信天主教的貼文,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將面對不超過5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若在同一罪名下被定罪超過一次,則面對最高5年監禁。
至于交替控狀,則指阿都拉欣淡比仄在相同地點和時間,發表同樣的貼文,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根據控狀,阿都拉欣淡比仄發表的貼文內容是:“有關東姑阿米爾改信天主教的新聞,實在令全世界和全國穆斯林感到難過,加上麥加和阿拉法特兩項悲劇,令穆斯林更難過,但願雪州蘇丹在梵蒂岡城與教宗的會晤成行。”
要求降低保釋金被拒
阿都拉欣淡比仄的代表律師拿督菲洛斯求情時說,其當事人曾經擔任甲州首長、國會議員、州議員及內政部副部長職位,要求將保釋金降低至2000令吉。
他對地庭法官瑟拉末雅亞說,其當事人目前只是一名生意人及一間公司的董事,他也自願到法庭面控,不會逃走。
主控官莫哈末杜蘇基副檢察司則建議地庭,讓被告以1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
但法官不接納菲洛斯的建議,因此諭令被告以7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也擇定11月5日過堂。
阿都拉欣淡比仄另2名代表律師是旺阿茲米旺馬吉和阿末哈迪。
新聞背景
貼文指王儲改教
假新聞網站《每日世界新聞》早前炒作一些大馬網站的謠言,宣稱雪州蘇丹沙拉夫丁殿下的獨子東姑阿米爾,放棄繼承王位的機會,與西班牙超模克里絲丁娜結婚,並已改信天主教。
該網站形容,王儲此舉是現實版的“羅密歐與朱麗葉”,但根據網上資料,西班牙沒有名叫克里絲丁娜的超模,報導也搞錯王儲的年齡,將23歲的王儲誤植為21歲。
阿都拉欣淡比仄就在個人面子書及推特賬號,根據網上新聞,發表有誣蔑和煽動成分的貼文,引起王室不滿。
雖然阿都拉欣淡比仄已三度公開道歉,但王室似乎不接受,並針對此事到莎阿南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