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車服務風雲(完)快捷收費低 安全沒保障 召車革命 有利有弊

召車App是現代趨勢,若不修改不合時宜條例,德士業更會苦上加苦。(檔案照)

報導:涂素燕

私家車召車服務在世界各地醞釀著一場召車革命,擋也擋不住。
私家車通過優步(Uber)和Grabcar載客,在我國是違法行為。
然而,消費者就是愛優步和Grabcar。
大馬消費人協會聯合會(FOMCA)認為,政府當務之急需要解決消費者安全保障問題。
另有一些受訪者認為,政府應該開放召車市場,擁抱這場召車革命。

霸王車的存在是古老課題。

但是,為何當霸王車通過召車應用程式(App)載客,短短幾年就威脅世界各地德士行業的生存?

其實,不只我國民眾對德士司機觀感不好,在中國、香港、美國紐約等,民眾說起德士服務,一樣搖頭嘆氣。

長久以來,德士是世界各地城市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

就算乘客不滿德士服務,在別無選擇下,只好忍氣吞聲。

美國優步、Lyft,甚至我國的Grabcar,集合龐大私家車資源,重新配置這些資源,成為城市人代步工具。

消費者終于找到德士的替代選擇,大表歡迎。

在世界各地,包括我國,當政府打擊私家車召車服務,德士司機抗議私家車搶客的同時,消費者卻呼籲,允許私家車合法載客。

本地優步支持者,還在社交網絡設立“支持優步”專頁。

管制系統贏信任

消費者並非盲目支持召車App霸王車。

通過優步或Grabcar載客的私家車,對消費者來說,已經不只是霸王車如此簡單。

優步和Grabcar有制度和系統化的連接私家車和乘客,所提供的服務,甚至比德士公司更舒適、效率更高。

這類召車App公司,連處理乘客投訴,對司機採取的賞罰行動,也比政府的管制系統來得高效率。

過去,民眾選擇拿正牌的德士,因為德士有固定標籤,容易辨識其合法性,對人身安全有相對保障,如果司機欺詐,也有官方的投訴渠道。

優步和Grabcar私家車沒有標籤辨識,但是召車App對司機的審查和監管制度、提供乘客司機資料、對車輛的路線追蹤等,贏得許多乘客信任。

不需租車租執照

司機會自我提升

如果政府開放市場,德士司機就不用再跟德士公司租買車子或租用執照,只需使用私家車載客。

德士司機賴永德說,如果政府允許私家車召車服務合法,很多德士司機都願意轉駕私家車。

到時候,所有司機可以以相等成本,在同一制度上競爭,解決目前私家車召車服務和德士行業不公平競爭的問題。

李偉種認為:“開放市場讓私家車自由載客,不會因為過多私家車載客,導致過度競爭問題。”

他相信,政府開放市場,整個召車市場經歷洗牌,會重新找到一個平衡點。

需要靠這個行業找生計的人,比如原有的德士司機,必然會提升服務,更落力的工作。

“服務不好、只是兼職,無法靠這個行業生存的人,最后自然會退出市場。”

吳木炎:立法管制

私家車載客需合法化

城市土地運用兼交通規劃專家吳木炎認為,優步、Grabcar召車服務模式,是一個對市場有利的模式。

這種科技召車服務,利用現有私家車資源,減低出租車行業營運成本,以低廉收費,提供消費者更好的服務。

“這種模式在全世界都證明有效,受到消費者歡迎。”

他建議,我國應該通過法案,允許優步、Grabcar召車服務合法上路。

如果私家車召車服務合法化,就能夠解決第三者保險、乘客保障的問題,政府也可以向這個行業徵收相關稅收。

“傳統德士行業,需要面對競爭才會進步,開放市場,有助提升我國德士行業的服務素質。”

問題是,私家車和德士行業,必須在一個完整和平等的制度下,健康的競爭。

目前的情況只有德士行業受到官方管制,需要遵守種種條例,優步和Grabcar私家車,卻在“制度外”自由營運。

禁止?允許?監管?

政府需立場明確

大馬消費人協會聯合會(FOMCA)總執行長拿督保羅西華(Dato’ Paul Selvaraj)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優步和Grabcar在我國開跑已經是事實。

他說,如果優步及Grabcar違法,政府必須全面禁止,否則應該通過相關法令,讓消費者乘坐優步時得到安全保障。

儘管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一再宣稱,對付優步和Grabcar私家車司機,但是,雪隆載客的私家車,尤其是通過MyTeksi應用程式App連接乘客的Grabcar私家車,看來有增無減。

德士司機賴永德對記者說:“你自己打開MyTeksi看一看就知道了。”

另一德士司機蕭貴昌經常在沙登、武吉加里爾一帶載客,他估計這帶目前大約有1000輛私家車在載客。

指“象徵式”取締

許多德士司機認為,SPAD只是“象征式”取締載客的私家車,否則便不會有越來越多的私家車載客。

保羅西華說:“政府不能說優步及Grabcar服務合不合法,可是優步和Grabcar司機卻繼續在我國載客。”

他認為,政府在這個課題的立場不夠明確,導致德士行業、優步、消費者都不高興。

“德士司機覺得這是不平等的競爭;優步及Grabcar司機不滿遭到取締;消費者不知道該不該使用這些服務;很多消費者不管,繼續使用。”

杜絕仲介公司壟斷德士業

一直以來,我國德士行業被德士公司壟斷,許多沒有德士執照的司機,必須向德士公司租用執照及租買德士。

吳木炎說,德士司機需要繳付租金、手續費等,費用的利益歸中介公司(德士公司),成本則轉嫁消費者。

“中介公司本身沒有任何生產力,這種借賃模式的存在只是加重德士行業營運成本。”

如果政府允許私家車召車服務合法,就不需要這些中介公司。

一位消費者李偉種建議,政府何不讓私家車載客模式,取代舊有的德士載客模式?

科技時代淘汰許多古老行業和舊制度,為什么我們不可以改變傳統德士經營模式,採用優步或Grabcar模式?

讓擁有私家車的民眾,通過召車公司審查,就可以載客。

政府可以制定新制度監管召車App公司,甚至可以規定所有載客的私家車司機,必須符合政府的審核條件。

消費者需獲保障

若出事誰該負責?

保羅西華本身只使用過MyTeksi召德士,沒有乘搭過優步和Grabcar。

不過,他身邊許多朋友,現在都乘搭優步,並且很滿意優步的服務。

站在消費者協會的立場,他關注的是消費者乘搭優步或Grabcar的安全保障。

“消費者可能知道乘坐優步沒有保障,但是他們只注重方便,不關注安全問題。

他說,公共交通系統受到種種規範以保障消費者,優步和Grabcar服務不受政府監管,是“制度以外”的服務。

“一旦發生任何事件或意外,如何保障消費者?。”

他慶幸優步和Grabcar在我國還沒有發生任何重大意外,但是他擔優,如果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是否會賠償乘客?政府取締優步,民眾不高興,如果發生了什么事,民眾又會問,為什么讓優步營運?

“這是公共交通課題,政府有責任監控和解決這些問題,目前我們在等待政府明確的指示。”

提供優質服務

帶來良性競爭

保羅西華指出,目前很多消費者都在使用優步和Grabcar服務,若政府禁止的話,許多人都會不高興。”

政府必須全面看待私家召車服務的問題,包括考量消費者的需求。

他問,我們能不能把優步和Grabcar納入公共交通系統,讓法律保障消費者?

召車App是現代趨勢,法律必須與時並進,修改不合時宜的條例。

他指,菲律賓已經採取一些行動,允許召車App合法運營。

“身為消費者,我們重視的是服務品質和價格,如果服務品質好,價格廉宜,我們當然選擇便宜又好的。”

如果德士的服務好,乘客為何選擇優步?

以目前的情況看來,消費者更滿意優步和Grabcar的服務及價格。

他認為,優步及Grabcar提供替代選擇,對市場競爭有好處。

Grabcar司機基本條件

◆擁有馬來西亞身分證,以及馬來西亞駕駛執照(不包括P牌或L牌)

◆司機必須是轎車車險授權車主

◆至少是Axia或邁薇(Myvi)以上車款

◆轎車年份在2009年后。2005年以后的大型轎車(D-Segment)也在考慮範圍

◆沒有重大犯罪紀錄。過去沒有接到超過3張傳票

優步司機的基本條件

優步精英(UberX)

◆21歲以上,擁有個人駕照和車險

◆四門轎車,狀況良好

◆轎車年份在2009年后

◆沒有重大犯罪紀錄

◆無重大交通肇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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