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13歲少女聲稱,陪伴遭家人虐待的好友在外留宿避難時,卻遭好友繼父誣指為“拐帶”,遭對方毒打,甚至用腳“踩”下體及坐在她大腿上,讓她感覺遭對方非禮!
對方甚至在少女的父母面前,以她很矮為由摑她一個耳光,令她受辱,身心受創。
來自甲洞中央花園的劉姓少女,因為一身中性打扮,被同齡林姓好友的繼父誤以為是繼女的“男友”,在獲悉繼女于11月21日徹夜未歸后,次日去到另一名收留兩人的友人住家,當場毆打2人。
案發過程全程被升降機的閉路電視攝下,畫面顯示,好友繼父一進到升降機就動手打劉姓少女的頭,將她打到倒地,之后也拍打繼女的頭,也檢查前者的身分證。
劉姓少女說,該繼父入屋后,繼續向她揮拳和掌摑,同時也對繼女動手。
電眼攝下過程
“對方叫我給家長的聯絡號碼,他和我父親通話后更生氣,看我坐在沙發就用腳踩著我的下體,雖感覺疼痛、變態,也不懂怎么回應。”
她今日在母親陳秀英(51歲,家庭主婦)陪同下,通過民主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和泗岩沫花園社青團團長賴俊權召開記者會時,這么指出。
她說,對方還做出其它莫名其妙的動作,包括坐在其大腿上,拉其手捶打自己胸口,並在客廳繞了兩圈。
“之后我父母抵達,對方說要報警,臨走前還以我很矮為由,再打我一巴掌,並在升降機勒我的頸項差點無法呼吸,且還指明要我和他共車去警察局,在車裡一直兇我。”
她強調,她與好友雖然只認識了兩個月,但只是好朋友,不是“男女朋友”。
母:有證據警也不理
陳秀英不滿女兒被毆打時,除了閉路電視拍到,也有人證,但報警至今未受理。
“在警察局內,該名繼父否認動手打我女兒,而警方也不聆聽女兒的解釋,其中有目擊者要作證卻被指示閉嘴。”
她也覺得警方出言恐嚇,起初原本有意息事寧人,但回家后發現女兒全身傷,包括頭、臉、鼻子、后頸、腰部、手腳及下體上方的肚子處,最后回到增江警察局報案。
“該繼父指控我女兒是其繼女的‘男友’根本是藉口,在升降機內對方檢查我女兒的身分證,理應知道她是女的,為何還打人及做出不禮貌的動作?”
陳秀英也很不滿警方不斷追問女兒是否有“碰觸”好友的身體,暗示女兒的性傾向。
針對此事,林立迎將致函武吉阿曼,要求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54條文(使用武力侵犯他人貞潔)及刑事法典355條文(受嚴重激怒外,襲擊他人或對其使用刑事武力,蓄意羞辱該人)調查案件。
“有閉路電視和證人,警方不能不採取行動。”
羅姓繼父否認虐待
羅姓繼父否認“毆打”劉姓少女,也沒有虐待繼女,更指是因為有人不滿他“拆散鴛鴦”才作出誣告!
他接受媒體求證時,只承認推和拍劉姓少女的頭,沒有踩對方的下體,也沒有在載她去警局時罵對方。
“女兒一天沒回家,我很擔心,他們還叫一名29歲的男子假裝家長,如果我有打人,體驗報告可以證明。”
他也強調,自己平時沒有虐待繼女,對她很好,要去哪也會親自接送。
“他們因為要報復才搞大事情,因為我拆散了他們,劉姓少女是繼女的‘男友’。”
他說,其律師建議他針對閉路電視的影片到多媒體通訊委員會報案。
劉姓少女:每週接獲投訴
劉姓少女指,她平均每週都會接獲好友投訴,指遭母親和繼父虐待,更曾被其母親拿其頭撞牆!
她指此事在她們的朋友圈也知道。
她說,就像21日,她們與另一名友人,其實是因為下雨無法回家,也有向其繼父交代,但其繼父卻非常生氣,甚至發視頻威脅說:有本事不要回家。
“我們都有向其繼父交代,但其繼父要和家長通話,我們逼不得已才找一名29歲的男網友假裝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