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頭條】措施不足 罔顧安全 路燈失靈 夜晚變危險大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柔佛頭條】措施不足 罔顧安全 路燈失靈 夜晚變危險大道

尚在施工的巴西古當大道第一階段提升工程,到了夜晚,因沒有燈光照明,黑漆漆一片,能見度低。
尚在施工的巴西古當大道第一階段提升工程,到了夜晚,因沒有燈光照明,黑漆漆一片,能見度低。

地點:巴西古當大道
報導:劉麗敏
攝影:李再輝、張來星
(新山20日訊)巴西古當大道提升工程“三害”,每日威脅著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在夜晚更成為“危險大道”!



竣工遙遙無期的巴西古當大道第一階段提升工程,近期雖然稍有“進展”,部分擴建路段從2條車道變成3條車道,惟車道間放置的石墩,在晚上無路燈照明下,造成摩哆或轎車直撞石墩釀車禍。

該工程的“三害”包括施工安全措施不足,罔顧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原本有路燈照明的巴西古當大道,部分施工路段的路燈已許久失靈操作,騎士與司機如未注意到馬路中央的石墩路障,恐釀車禍。

另外,原訂去年12月21日的最后期限必須完成的第一階段提升工程,承包商也無視民怨,處于延工狀況,柔州政府與公共工程部似乎不聞不問,猶如“棄嬰工程”。



施工路段曾發生2車禍

《中國報》記者多次途經巴西古當大道,發現施工路段發生至少兩起交通意外,包括有摩哆和轎車誤撞上馬路中央的石墩路障,造成摩哆騎士和轎車司機受傷。

該提升工程的“黑區”包括嗎哂至達城與新山柔佛再也花園往來之間,靠近避蘭東的路段,在擴建成3條車道后,由于未全面完成,承包商在新舊車道間放置石墩路障隔開。惟在沒有路燈照明下,騎士和司機若稍微放快車速,就會失控撞上石墩路障,造成“人為”的意外事故。

該第一階段的提升工程于2013年7月16日動工,預計2015年1月完工,之后延至9月,再延至12月今卻仍未達標,不知會再展延至何年何月。

林春信:公眾有權提出訴訟

針對巴西古當大道的施工安全措施問題,時刻影響著公路使用者的安全,若公眾在施工道路遇上車禍,如何提出法律訴訟?

林春信律師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公眾是有權提出法律訴訟,惟成功率取決于該工程承包商有沒有做足施工的安全措施。

“如果承包商做足安全措施,讓意外發生幾率減到最低,承包商就算是做好了責任。反之,如果承包商未做好安全措施,例如挖了路,路洞沒有重鋪,這項疏忽可以被起訴的機會較大。”

他說,承包商在施工時,必須確保道路保持乾淨,勿有石頭落在馬路上,確保路燈照亮等。

他說,公眾若要起訴道路工程,都是向兩造提出訴訟,一是負責承包商,二是政府;政府委託承包商負責計劃,工程發生意外,政府也有責任。

路障被撞移位

★謝汶財(33歲,行銷員)

工作關係,我每星期有兩三天會途經巴西古當大道,覺得施工的安全措施非常不達標。尤其在夜晚對摩哆騎士會更加危險。

有時我發現放置在馬路間的路障被有些車輛撞到移位,如果司機或騎士未稍微留意或駕駛技術不佳時,恐會釀成車禍。所以希望巴西古當大道提升工程能儘快做好。

容易發生碰撞

★陳萩紋(38歲,直銷商)

巴西古當大道在進行提升工程,更加塞車,有時轎車與摩哆都會擠在一條車道,容易發生碰撞事故。

我也曾經在巴西古當大道遇交通堵塞時,不小心被旁邊的車輛碰撞,非常危險。

試過塞一小時

★羅筱筠(34歲,行銷員)

我住在新山藝達園,平常都會取道巴西古當大道再駛進福林園回家,但自從巴西古當大道提升工程開始后,因為時常塞車,我儘可能避免取道巴西古當大道。

我曾試過塞在巴西古當大道長達一個小時以上,只是希望當局快點完成巴西古當大道提升工程,給人民一條順暢無阻的道路。

律師問與答

1.當公眾在施工道路發生意外,首先應該做些什么?

林春信答:公眾為保護本身利益,首先應在現場尋找一至兩位現場目擊者,能足以證明非本身原因(如身體累導致疏忽駕駛)而造成車禍,而是現場環境的安全措施不足下(如沒有指示牌)造成車禍。

2.在尋找現場目擊者時,一定是非親非故的目擊者嗎?

林春信答:並不是,親屬可以當目擊者,包括當意外發生時,同坐在車上的親屬家人,也可成為目擊者。

3.公眾應該報警嗎?

林春信答:當公眾遇上車禍時應向警方備案。但最重要的是,應在第一時間到醫院作身體檢查,以有醫生證明,是在什么情況下,造成哪一個身體部位受傷。

4.目擊者需要向警方備案嗎?

林春信答:公眾只需拿取目擊者的名字與聯絡電話即可,以方便日后做跟進,目擊者不需先向警方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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