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擺烏龍裁錯案 劉利民等申請禁令案須重過堂

(吉隆坡5日訊)基於高庭法官“擺烏龍”,錯將是否發出禁令給董總主席劉利民及5州董聯會案,當成董總要求法庭宣判823特大有效案裁決,因此法官只好擇定2月24日重新過堂,以釐清上述兩宗案件。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扎基原定今日裁決,是否發出禁令給劉利民及5州董聯會,以禁止董總前主席葉新田挑戰823特大所通過的提案,不過,當莫哈末扎基讀完判詞后,劉利民及5州董聯會的代表律師文添友就告知法庭,有關判詞與發出禁令案無關,而要求法庭擱置有關判決時,莫哈末扎基才恍然大悟。

莫哈末扎基批准文添友的要求,同時也諭令雙方代表律師,在過堂當天必須出席釐清一切。

禁止葉新田挑戰823特大提案

彭亨董聯會秘書張翔堅(46歲)、森美蘭華校董事聯合會主席拿督張炳賢(58歲)、砂拉越華校董聯會總會主席拿督包章文(63歲)、檳威董聯會副主席林琮淞(62歲)、霹靂董聯會副主席拿督陳崇湊(61歲)和劉利民(67歲),于去年8月25日入稟高庭。

他們要求法庭發出禁令,禁止葉新田或代理通過任何法律管道,包括向法庭申請禁令、臨時禁令或其他申請來影響、威脅、終止、阻止或干擾董總在8月23日特大所通過的提案或決定,並將葉新田(76歲)列為唯一答辯人。

高庭於9月2日發出臨時禁令給劉利民及5州董聯會代表,禁止葉新田或其代理,通過任何法律管道來挑戰董總823特大所通過的所有提案。

不過,葉新田隨后也申請撤銷有關禁令,但依然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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