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工傷要僱主負責 沒買社險你來賠!
(怡保25日訊)建築工人3個月前因工受傷無法工作,竟發現僱主沒為他投保社會保險(Perkeso),令他無法索償,要求僱主提供合理保障賠償!
在建築工地做紮鐵工作的羅金榮(47歲),工作時不慎墜下,傷及脊椎骨部位,導致骨裂,無法繼續工作及需要復健治療,期間醫療費僅靠本身醫藥保險支付。
他今天在行動黨霹靂州公共投訴局主任周錦歡陪同下,在州召總部開新聞發佈會時,這么指出。
醫生指不能做粗活
他說,當天他登上木梯工作,步下時失去重心,從14呎高處直墜地面,所幸地面無尖銳或危險物品,否則后果堪虞。
在跌下后,其脊椎疼痛麻痺,由其他工友送往霹靂人民醫院,接受手術及緊急救治,留醫了8天。
他在抵達醫院后,以醫藥卡暫時支付醫藥及手術費,較后僱主書記曾致電他要求再呈交相關文件,稱要替他申請保險賠償。
不過,后來書記指他獲得醫藥卡支付醫藥費,已獲保險賠償,就無法再申請其他公司的保險賠償,只能向僱主申請病假。
他在該公司從事紮鐵工作2年半,收入按日薪計,但不清楚僱主是否替他投保社險,不過,其友人也曾遇上類似意外,因為僱主曾投保社險,除獲得每月收入賠償,尚獲醫療賠償。
“受傷后,我沒工作3個月,全無收入,但也要養母親,醫生勸我不能做粗活,只能做些輕巧工作。”
此外,周錦歡透露,他已協助羅氏向社會保險反映實況,並確認僱主沒為羅氏投保社險,並呈交文件給社險,該機構也答允徹查這項投報。
僱主:事主已獲保險公司賠償
羅金榮僱主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指出,羅金榮早前曾提呈一些文件索取賠償,但根據保險條例,羅氏已從其中一間保險公司獲得醫藥賠償,所以無法再從該公司的勞工保險獲得另一筆相同賠償,不過,僱主會協助申請病假收入的索償。
負責人透露,該公司知道羅氏獲醫生批准申請病假休養,需待羅金榮病假結束后,才能收集這些病假記錄,再呈交工作保險(Workmanship Insurance Coverage),申請病假期間的收入賠償。
她說,羅金榮是該公司的判工,收入以日薪計算,但非每天有工作,很難計算保障,唯有替他投保工作保險,若羅氏認為有需要,可自行向社險投保。
她也說,羅金榮理應與僱主溝通及瞭解詳情,而非單方面作出不切實的投訴。
行動黨霹靂州投訴局主任周錦歡指出,羅金榮醫療費用是3萬8000令吉,其社險最后投保記錄是2007年,當年他在餐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