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賽場不吸引飆車族
街頭運動已成為潮流,這種受到年輕人推崇的運動,崇尚自由、隨性、創意,成為城市的亮點之一。
在我國屢見不鮮的街頭運動,包括籃球、足球、舞蹈等,相信以後可能會多一項──街頭摩哆比賽。
聯邦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日前宣布,政府將順應年輕人興趣,在吉隆坡尋找合適地點,舉行街頭摩哆賽,讓聞者錯愕。
部長為了支持該項所謂的民意政策,還提了數個理由,例如指街頭賽車是低消費娛樂、把參與者稱為摩哆愛好者,他甚至希望透過該運動,讓愛好者學會修理摩哆,習得一技之長。
雖然部長改口稱飆車族為摩哆愛好者,惟相信沒有多少人會給予苟同,因為這些活躍在大路的亡命之徒,對守法的駕駛者是一大威脅。低消費娛樂的說法最不能被接受,因為賽車就是要追求速度,飆車族只會花錢改裝摩哆,怎算是低消費?
飆車黨一直是警方的打擊目標之一,合法化飆車活動會是上策嗎?個人認為,政府與其說是順從這群年輕人,倒不如說是執法單位拿他們沒輒,不得已找個對方讓他們盡興飆馳,以期減少路上的飆車族。
然而,就算為他們封了路,給了他們合法場所,公路上就不會有非法飆車了嗎?飆車族明知飆車是非法活動,過去還是不斷的犯險,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貪圖違法的快感,政府真的有本事令到他們循規蹈矩的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