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訊)“保母失職,害死我女”事件;小死者張貝爾的父母,將等待完整化驗報告證實女兒死因后,才決定是否對保母採取法律訴訟。
小死者父親張希豪(28歲,KTV娛樂中心股東,住在士姑來大學城)和妻子潘雪琳(24歲,私人助理)繼昨日在面子書,哭訴喪女之痛,同時痛斥林姓保母(30歲)有失職之嫌后,今早在民主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希望保母作出合理解釋;3個月大的小死者張貝爾也是張念群六叔的孫女。
情緒恢復平靜的張希豪說,女兒的確實死因,必須等待進一步化驗報告,女兒遺體已于昨日火化。
“家人都難以走出傷痛。雖保母也育有年幼孩子,但家人認為,我們必須據理力爭。”
他說,在整個事件中,他不滿保母聲稱指在事發當天(本月25日)上午9時30分餵飽女兒喝奶后,便下樓吃東西,在約兩個小時后,才發現女兒出事。
“女兒竟有兩個小時無人看顧,我們也不滿為何保母夫婦,將女兒送院后就返家,把女兒一人留在醫院。”
不過,張希豪坦言,保母非常疼其女兒,例如在年除夕,他抱女兒回家時,女兒一直哭鬧,保母立即到他家哄女兒入睡。
潘雪琳說,之前第一個保母坦言無法同時照顧兩個小孩,在首個保母照顧兩週后,便轉交給林姓保母照顧。
她是在一個年輕媽咪的社交群組,聯絡上林姓保母,于上月10日將女兒委託這名保母全職看管,每逢週五才帶女兒返家,每月保母費是1200令吉。
保母:發現異樣即送醫
被指失職的林姓保母回應,她發現女嬰有異樣后,第一時間送女嬰就醫,但女嬰已無法搶救。
張念群在記者會上當致電林姓保母(住在士姑來大學城一帶),林姓保母解釋,她餵飽女嬰后,女嬰通常會睡一個多小時,因此她便到樓下吃東西。
詢及為何不把女嬰放在樓下,她回應女嬰會認床,當時,女嬰和一對6個月大龍鳳胎是放在樓上睡覺。
林姓保母坦言,包括自己的3名孩子(年齡10歲、8歲及3歲),還得同時照顧一名2歲大孩童(只照顧半天)、一對6個月大龍鳳胎,加上女嬰貝爾,共7人。
針對父母不滿為何將女嬰獨自留在醫院,她回應,他們確定有醫生和護士前來接手后才返家。
她解釋,他和丈夫匆忙將女嬰送醫,沒帶手機出門,因擔憂女嬰父母前往她住家等待,便趕回家。
張念群促立法管制
張念群促請政府立法管制托兒、托嬰中心及住宅保母,嚴格過濾不符資格保母,接收嬰兒或孩童。
她說,在2001年兒童保護令下,父母和監護人疏忽照顧孩子,導致孩子暴露在危險下,可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疏忽照顧孩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可在兒童法令第33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最高監禁2年,或兩者兼施。”
張貝爾是張希豪和潘雪琳夫婦的第一個愛情結晶,夫婦倆週五在面子書哭訴喪女之痛,同時痛斥保母失職。儘管女嬰曾進行第二次搶救,但回魂乏術。
小貝爾返鄉過年沒異樣
小貝爾曾在農曆新年期間,被父親帶返回峇株巴轄家鄉過年,當時她俏皮活潑,沒有出現異樣。
張希豪說,女兒除了出生一周后生水痘,基本上狀況良好,活潑健康,非常愛笑及愛玩水。
他說,週五(26日)曾上保母家,但保母家深鎖大門。
他強調,女兒已逝,他們並非要求賠償,皆因保母夫婦說詞反复,他們只是要求一個真相。
“保母夫婦雖很疼愛貝爾,但在這事件上,我感受不到他們的歉意。”
他說,妻子曾告訴他,保母樣子看似疲憊,但他不以為意。
他坦言,他和妻子忙于事業,他也經常出國,才會找保母照顧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