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行政府銀行業 將探討房貸申請標準
(吉隆坡3日訊)國家銀行將與州政及銀行機構合作校準用以批准房屋貸款的標準,改善申請者的負擔能力。
國行發布文告指出,當局已針對可負擔房屋融資課題,與數個國家機構接洽。
同時,信貸咨詢及債務管理機構(AKPK)亦會提供申請者諮詢,合理化他們債務水平,並且教導他們謹慎財務管理。
“借貸者在向金融機構申請房貸時為確保客觀評價,針對財務狀況(包括信貸紀錄)提供準確的資料十分重要。”
國行指銀行對借貸人進行評估,是協助確保有能力在期限內償還貸款的部分責任。
“這些評估,考量到申請者在扣除法定數額、生活開銷及銀行和非銀行的債務。”
此外,這可確保借貸者可持續履行義務,並有足夠財務資金供日常開銷,及保障他們對抗生活成本攀升和意外事件。
沒能力者可考慮租房
國行補充,那些沒有能力擁有房屋者,或可考慮租房。
當局重申,房屋貸款的最長期限為35年,並使借貸者有能力在退休年齡時解決房貸。
“額外償還期限將加重貸款成本,並且不會顯著改善每個月償還貸款的能力。”
國行點出,借貸者可對比數家金融機構提供的房貸配套,獲取最佳優惠。
部分銀行亦推出各種房貸產品,如為特定目標市場包括年輕夫婦、青年和低收入提供首次房屋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