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姑安南:黨內事黨內了 凍結黨職不能帶上庭

(吉隆坡3日訊)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指出,丹斯里慕尤丁被凍結署理主席職,是依據巫統黨章第10.15條文,這是為了讓黨的運作更完善,而且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18C條文,黨內的糾紛和決定不能帶到法庭挑戰。

他說,社團法令第16條文闡明的是黨員之間的糾紛,因此不包括凍結慕尤丁黨職的事件。

他指出,慕尤丁只能夠透過黨內管道,反映其被凍結黨職的問題。

東姑安南今日就慕尤丁在今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的言論,發表文告如此指出。

他也說,黨章第9.12條文是有關撤除最高理事的職位,這和凍結慕尤丁黨職的情況不同。

巫統最高理事會于上月一致議決,凍結慕尤丁的黨職至下屆黨選。

東姑安南也指出,最高理事會是沒有常年大會時的最高決策組織,根據黨章9.1條文,最高理事會的任何決定必須向常年大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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