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起20世紀五、六十年代時期,不少二日或三日刊的報紙,被譏為“黃色小報”,它們為促銷報份或其他因素,以閉門造車的手法,撰寫虛構新聞,甚至誇大其詞大肆報導,致使讀者以為真有其事,流傳于坊間,造成社會或某人巨大的傷害,這確是令人咬牙切齒與遺憾的事。
其實,身為一位採訪新聞記者,因職責所在,當你聽到一件發生關係人命傷亡的事件,不管是天災人禍、謀殺、車禍或其他不幸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必須到現場觀察瞭解一切,詢問當事人家屬或徵詢警方的報告,然后根據實地瞭解所見,取得確實資料,再從有關當事人確認,才寫這則新聞。
這就是報館常以新聞翔實報導的道理,否則就是捏造聳人聽聞的訊息,輕則有如制造謠言,重則變為搗亂社會治安,唯恐天下不亂!
本人在報界服務逾半世紀,因閱歷時間長,每日閱讀報章,常久以來,所見所聞不少,其中有許多新聞,因沒有根據事實報導,因而被當事人起訴例子,比比皆是。
遭起訴例子比比皆是
不少起訴官司,有者庭外解決(尤其政治訴訟案),或刊登道歉啟事,較為嚴重者,則賠償名譽或商譽損失、罰巨款。甚至有些報章,因觸犯內部安全法令被令暫時停刊,或報館總編輯調職或停職等懲罰。
本人雖然不曾在編輯部門工作過,但對報館編輯部編務工作也略懂一二。老實說,凡出任報館編輯部工作之編輯,最好曾經擔任過新聞記者,因有過採訪新聞工作經驗,社會常識及人脈關係,這對新聞資訊的來源、審核、判斷新聞的正確及合法等有所認識,才能駕輕就熟和操作自如。
新聞頭對編輯,肯定有幫助,一看新聞頭就可以打標題,其余不看也罷。不過,有許多編輯工作小心,詳細看過整篇新聞稿,儘量使到標題與原文不要有出入或乖離新聞原意,避免發生誤導或不如意的事故。
這裡,讓我簡單講述報館編輯打標題出差錯,或新聞資訊來源不準確,虛構或道聽途說,致使報館總編輯或有關方面遭殃、懲罰、調職、停職的紀律處分,甚至刊登道歉啟事,法律誹謗案件等事件,以正視聽。
編輯打錯標題停職2週
回憶起1974年時,本人老同學、老同事《馬來亞通報》編輯黃年禧處理一則新聞打錯標題,接獲大法官警告信,再被報館紀律處分。
事緣在怡保高庭審訊一宗女護士誤服藥水不幸身亡案件,經由大法官鄭明達判決死者因個人疏忽導致慘劇發生,與人無尤。
當時,編輯黃年禧處理新聞時,因一時大意,以個人主觀的意識,再寄以惻隱之心,將此新聞標題打了這么一句話:“女護士含恨九泉,有冤無處訴!”
老實說,此案件大法官鄭明達經已對案件審訊作出判決,應該獲得尊重才對,豈能在新聞標題上質疑案件 ,這即是藐視法庭的判決!
報館接獲大法官鄭明達警告信,幸虧編者承認錯誤,當著初犯處理,被警告一番,往后不得重犯,他也被館方紀律處分停職兩週。
老照片說舊事
小小銀球傳友誼
中國前總理周恩來在70年代推行乒乓外交,深受全球矚目。1975年2月上旬,由團長莊則棟率領的中國乒乓球隊首次蒞馬訪問及體育交流,受到我國乒總主席丹斯里曾永森率領全體理事迓迎招待,並安排在首都國家室內體育館表演。
這支中國男女乒乓隊伍,成員包括梁戈亮、許紹發、張燮林、李富榮、徐寅生、胡玉蘭、鄭懷穎、黃錫萍等,全是世界第一流選手,球藝高超,因此觀眾十分踴躍,場場爆滿,盛況空前。
主辦單位也安排團員赴我國各地旅游景點參觀訪問,這張照片是筆者(左3)與其中3位乒乓選手黃錫萍(左起)、梁戈亮及許紹發在游覽國家動物園時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