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教育部副部長卡馬拉納登警告華小校方,不得強制家長捐款或繳付水電費,如教育部接獲投報,將展開調查。
“華小家教協會若要籌款,必須先在家協代表大會上通過,同時須確定捐獻數額,及不能強制家長捐獻。”
他說,家協舉辦的籌款活動,也須獲縣教育局或州教育局批准才可進行。
卡馬拉納登今日在國會下議院,為附加供應法案委員會階段進行部門總結時,針對多名議員指華小家長被逼繳付水電費和捐獻課題一事,如此回應。
家長可向教育部投報
卡馬拉納登強調,學校即使獲得縣及州教育局批准征收捐款,也絕對不能夠強迫家長一定要繳付。他促請家長面對類似問題時,向教育部投報以展開調查。
“若家長面對這種問題,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教育部會調查,我不知道柔佛州哪一所學校這樣做,但我要謝謝國會議員告知這件事。”
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指出,柔佛州有家長為孩子報讀學校時,被學校強制要求繳付200令吉捐款,並需在孩子開學首日繳付。
她說,如果家長自願捐款,就不存在任何問題;她也了解,如果校方不收捐款,就沒有辦法承擔學校水電費。
“但一些家長對這種征收捐款方式感到不甘心,所以我想知道,強迫征收捐款是被允許的嗎?”
促張念群提供資料
卡馬拉納登隨后促請張念群提供資料,比如是哪一所華小在一年級新生報到時,強制每位家長捐獻200令吉?
他指出,教育部向來一視同仁對待各源流學校,確保所有學校獲良好發展。
“教育部發放給政府資助學校作為每月水電費的撥款,已從原本2000令吉提高至5000令吉。”
家總:捐款與各學雜費
家長年均需繳逾千
獨家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29日訊)大馬華文教育家長總會(家總)主席黃華生指出,華小強迫家長捐款和承擔各種學雜費的案例多到數不清,且這個問題不但存在15年,情況還變本加厲,粗略計算,家長平均一年要繳交超過1000令吉的學雜費和捐款。
“不論是聘請校園保安人員、臨教、水電費、紙張、會議文件打印費、冷氣費、捐款建校舍、蓋籃球場等體育設備、班費、補習費等……家長都捐到手軟。
“就是因為這樣……,家總才會成立,我們是在2005年成立的,換言之,華小有形無形強迫家長捐款和承擔各種費用的問題,在15年前就出現了。”
黃華生今日就教育部副部長卡馬拉納登說明,華小不得強制家長捐款或繳付水電費事宜,接受《中國報》記者電訪時,還以“重災區”來形容情況較為嚴重的華小州屬和地區,即柔佛、雪州和吉隆坡直轄區。
他說,其實政府都會為所有學校發放一筆撥款,足以應付上述所謂的額外開銷。
“國小與華小同樣獲得這筆撥款,但我們甚少看到國小籌款,這也意味著政府給的撥款足夠應付開銷;反觀華小,卻不斷舉辦各項籌款活動,很多家長都不情願‘捐’。
若不捐無法報讀
“若你不捐,你的孩子可能沒法報名入學,在這種情況下,你捐不捐?。
黃華生指出,他有一名朋友因不願承擔這些費用,最終把孩子轉到國際學校就讀,但他有經濟能力,可是一般家庭卻沒辦法這麼做,只能默默承受。
“我不清楚是誰搞這些東西,要家長不斷‘貼’學校,例如師資缺乏的問題,由於擔心孩子沒法上課,我們才自掏腰包讓學校聘請臨教、校方提到保安問題,指擔心孩子安全,我們也貼錢聘請保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