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鄧珮珍
(居鑾31日訊)“不滿收費,大可轉校!”
居鑾縣某華小把電腦班納入正課,每月收取25令吉的電腦、精明教學及活動經費,引起家長不滿,而董家協更被指要求一些不滿的家長,讓孩子轉校。
學生家長黃晨曦(43歲)說,他共有2名孩子在該華小就讀,一個月收費25令吉,若一年收10個月費用,每人要250令吉,2人則共500令吉,加重他們的負擔。
電腦班安排在正課
他說,該校有近700名學生,一年收入據知達18萬令吉。
他說,他有去了解,發現大部分華小的電腦班收費介于10至20令吉,沒有其他費用,該校可說是全國最高的。
他質疑電腦班不是教育部規定的課程,卻安排在正課,讓受薪老師教導,是否已違法?根據條例,正課外的收費,是由家協負責,但該校由董事會主導。
黃氏向本報投訴說,去年8月前,學校發出的收費通知單,都是籠統寫上電腦費25令吉,后在施壓下,才列出電腦費10令吉、精明教學費13令吉和活動經費2令吉。
他說,本月27日的家協會員大會,有公佈去年3月到今年2月的有關收入,但未說明支出,也沒讓家長知道活動經費用在何處。
他說,去年,董家協曾就此收費作出匯報,但沒有很清楚的解釋,同時也告訴家長若不滿收費,大可讓孩子轉校。
他說,他與80名家長從去年開始就拒交這筆費用,據知,今年多了廿至卅名家長加入拒交行列。
他透露,曾向教育局和董家協投訴,但沒有獲得正面回應。
他準備致函教育部、柔州教育局及居鑾縣教育署,要求調查此事。
董事長:隨口說的聽者有心
詢及是否曾叫不滿的學生轉校一事,該校董事長指出,這是隨口說的話,“言者無意,聽者有心!”
他說,該名家長于一、二年前開始投訴時,董家協已有解釋有關收費的用途。
他說,在有關家長致函居鑾教育署投訴后,校方也有一一說明,家長也和教育署官員會面,並了解校方的陳述和報告,不明白為何又重提此事?
他受詢時強調,董家協沒有做錯事,問心無愧,有關人士一直提起這事,會影響老師的士氣和教學心情,也影響學校的行政工作。
他說,決定電腦及精明教學供應商之前有公開招標,董家教是衡量各家的價格和提供的服務后,才決定交哪間公司負責。
“該公司除了負責所有器材,還包括維修、定期檢查、更新軟件、培訓老師,甚至還協助校方提升行政系統等等,並沒有另外收費。”
收費不敷董家協承擔差額
該校董事長說,有關收入並不足以繳付給電腦班和精明教學供應商及活動費用,董家協必須承擔差額。
據他了解,每月要付給電腦及精明教學供應商的費用是1萬3573令吉左右,活動經費,則是給學校軍樂團、華樂團、舞蹈及扯鈴隊的教練費,每月2000令吉左右。
他說,若全校學生都繳費,每月可收到1萬7000余令吉,扣除上述費用,就有盈余,但據他從校方獲知,有30人左右拒交,另有40名家境清寒者則不準時繳交。
他說,因此每月的收入往往不足以繳付上述費用,董家協就要負責不足的款項。
據他所知,老師是提早到校給學生上電腦課,並沒佔用到正課時間,這是老師義務和額外的工作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