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鞭的? 兒嚴重瘀傷 父親不認罪

新加坡鍾姓父親被控上庭后不認罪,下午2時獲保外候審。



(新山5日訊)涉嫌鞭傷考試不及格的兒子,為父者今日被控上庭;他否認有罪后,由妻子以4000令吉保釋候審,案件訂于本月24日過堂。

43歲的新加坡籍父親鍾文升(洋明Jeremy)今日延扣期滿,今早11時被控上新山推事庭時,一臉淡定。

被告在庭內等候開審和聆聽其他案件供詞時,不時四處張望,或低頭俯在被告欄,狀似疲倦,但偶爾露出笑容。

被告妻子在一名男子陪同下現身法庭。開庭前,妻子告知被告,在朋友幫忙下,已準備上萬令吉保釋金,言語間表達了救夫心切的心情。

妻子更警惕被告:“律師告知,很多記者在這裡!”。

鍾文升被控于上月24日約凌晨2時,在位于新山大觀園(Nusa Duta)一間民宅,以父親身分持藤鞭鞭打兒子,造成兒子身體受傷,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最多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老師發現傷痕舉報

被告否認有罪,其代表律師蔡學捷指出,被告為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又患有糖尿病,加上妻子未有工作,膝下有4名孩子要照顧,分別為16歲、12歲、8歲和7歲的孩子,因此要求減低保釋金。

法官諾愛莎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本案主控官是弗特里副檢察司。

據案情顯示,新加坡籍父親因為不滿就讀華小二年級的兒子考試不及格,一怒之下以籐鞭狠打親兒,以致親兒左臂和大腿出現嚴重瘀痕。

男童上學時被老師發現身上傷痕,馬上呈報校方,警方本月2日逮捕為父者查辦。

母親被阻探訪留院兒子

父親打傷兒子,連母親也無法探訪受監護的兒子。

男童母親週二在法庭受詢時說,目前福利局和醫院都不允許家人,包括孩童父母探望,因此她在期間也未見到還在留院的兒子。

對于事件發生到被揭,是否感到訝異,她只是一臉無奈,未有回應。

她坦言本身是大馬人,過去都與鍾姓丈夫住在新加坡,2013年才遷至新山。

由于案件還在審訊,在律師囑咐下,她聲稱不便對事件置評。

另外,新山福利局官員再益受詢時透露,8歲男童目前仍未出院,所以無法入住新山福利局庇護所。

至于為何不能出院,他僅回答一切都是新山中央醫院的指示。

■被告妻子即孩童母親(紅圈內),準備辦理丈夫保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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