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控謀殺 比勝利手勢 喊一馬口號

林合業被帶上庭時,一直喃喃自語。

(本報陳金榮攝)

(檳城14日訊)檳島五條路組屋底樓發生的“隨機殺人案”被告今天被帶上庭控謀殺,在庭外面對記者時故意伸舌、擺出勝利手勢,還喊出“一個馬來西亞”的口號!

過后,他更在庭內胡言亂語,甚至“插口”另一宗案件。

被告也趁機向探望他的家人及妹妹申訴:“那邊沒牙膏、牙刷,也沒肥皂!”,同時要家人為他買煙及“咖啡烏冰”。

此案被告為林合業(譯音,42歲),他今日被控謀殺罪名。

臉露笑容

被告今早在被庭警押上檳推事庭面控的一路上,一直喃喃自語,而在被提控后,當庭警押走他時,一見到攝影記者趨前,他竟停下腳步,臉露笑容,雙手比出“勝利”的V型手勢。

當巫裔女通譯員以華語向他宣讀其罪狀,指案發在下午6時至7時之間時,被告還插嘴糾正她說,那是黃昏時分,而且當通譯員唸出死者名字時,被告則說:“我不知他叫什麼名!”

另一名印裔女通譯員見狀,唯有高聲令被告安靜聆聽其罪名。

在通譯員讀完其罪狀后,以華語問被告:“你明白我講什麼嗎?”被告答:“明白”。

推事莫哈末阿敏遂將案展6月8日過堂,以待控方取得死者的脫氧核糖核酸報告。

被告沒請律師,且不獲准具保。案由諾法丁副檢察司主控。

在庭內等待被押走時,被告也一度因為一名被控觸犯交通條例的女生,聽不清楚旁聽席上其母告知的父親薪金額,而高聲以福建話代通話說:“1800令吉”,令在旁的庭警趕緊促他收聲。

被告被控在2016年4月5日傍晚6時至7時之間,在檳島五條路組屋區一咖啡店前,致死一名中年林強華(58歲),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下的謀殺罪。死刑是唯一刑罰。

新聞背景

持刀插死食客

根據報導,案中死者林強華(58歲,七條路鮮魚中盤商)與妻子柯秀慧,是在檳島五條路組屋區一咖啡店前用餐時,突被一名相信是患有精神病的華男從背后插刀,送往檳城中央醫院搶救后不治。

嫌犯將一把相信是水果刀往死者后右頸椎下插后,還手握刀柄搖晃幾下,才逃之夭夭。

柯秀慧驚叫聲引來鄰桌食客及小販的注意,而當場將嫌犯圍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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