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聯邦直轄區主任哈茲拉說,6月1日起在7個州屬落實的固體垃圾分類措施進行得很順利,除了高樓住宅如廉價組屋及公寓,有關住戶對固體垃圾分類措施依然感到疑惑。
他說,高樓和有地房屋做法一樣,而分類垃圾,即紙張、塑料及其他三種。
他指出,兩者不同之處在于排屋住宅,需將裝有可再循環物品的垃圾袋,放置在垃圾桶旁邊,而高樓住戶則需把有關垃圾袋,放進聯合管理委員會(JMB)準備的集裝箱,或拿到回收中心。
他說,上述兩種住宅垃圾收集模式相同,每星期2次收集廚余及無法再循環垃圾,每星期一次收集各類可再循環物品。
哈茲拉也說,該機構將檢查高樓住宅的垃圾袋,若沒有將垃圾分類,聯合管理委員會將發出警告。
“多層式房屋的可再循環物品管理,是由聯合管理委員會監管。”
他續說,一些不由聯合管理委員會管理的高樓住宅,垃圾分類由發展商負責,若發展商無法確保住戶分類垃圾,他們將被罰款。
“違反2007年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法令者,可被罰款1000令吉。”
哈茲拉說,排屋租戶及屋主若違規,首次將被罰款50令吉、第二次罰款100令吉,第3次罰款500令吉;高樓住宅罰款則是100令吉、200令吉及500令吉。
可再循環的固體廢料包括電器、皮革包、鞋子、玻璃和塑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