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被扒後重新申請 老婦藍登記變紅登記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錢包被扒後重新申請 老婦藍登記變紅登記

■2年前因身分證被扒手扒走,鄭玉蘭由藍登記變成紅登記。
■2年前因身分證被扒手扒走,鄭玉蘭由藍登記變成紅登記。

獨家報導:楊秀蓮
(蒲種29日訊)老婦錢包被扒后重新申請身分證時,竟由藍登記變成紅登記,連丈夫也被拖累,無法再享有一馬人民援助金。



來自沙登的老婦鄭玉蘭(68歲)申訴,其丈夫吳佩勤(69歲)因她是非公民,今年起已無法再享有一馬援助金福利。

鄭氏說,她2014年之前一直持有藍色身分證(即大馬卡),有次在巴剎買菜時被扒走錢包,連身分證也弄丟。

家人皆是在大馬出世



“我到國民登記局重新申請身分證時,卻取得紅登記,向當局投訴也不得要領。”

她不解其母親劉霞(88歲)和兄弟姐妹全都是大馬公民,她也在大馬出生,為何獲得紅登記。

她今日在丈夫陪同下,向民政黨蒲種區部副主席林華正求助,希望可在有生之年把身分證處理好,成為大馬公民。

鄭玉蘭指出,她于1957年國家未獨立前出生,1972年在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國民登記局申請身分證時,取得藍登記,1995年隨丈夫和子女遷往沙巴定居。

她說,她早年在沙巴國民登記局更新身分證時,雖顯示她非大馬公民,但仍持著藍色身分證,她與丈夫因不識字也不疑有它,隨后全家返回雪州沙登生活,便發生此事。

出席者包括金鑾州選區第14區居民代表委員會秘書趙啟興。

連累丈夫拿不到援助金

鄭玉蘭說,孩子已成家立室,所以想出國旅行,卻遇到許多問題和麻煩。

“年紀大了,體弱多病,想去政府醫院卻無法享有大馬公民福利,更堪的是丈夫連續3年拿到一馬援助金,今年卻被拒絕了。”

她說,丈夫收到的信,拒絕原因是,根據一馬援助金申請條件第27條文,註明配偶身分有問題而被拒。

林華正指出,很多大馬人皆不清楚,為何他們是在大馬土生土長,拿的卻是紅身分證,即是非大馬公民;很多人都不理解,只會一味怪罪國民身分證局。

他說,在1957年國家未獨立前出生者,皆帶有公民權;國家獨立后出生者,皆是取得報生紙。

“國家未獨立前出生者,在獨立后前往國民身分證局申請身份證時,必須有公民權,才可作出申請。”

他指出,在國家獨立前出生者,小時候就必須前往國民身分證局申請公民權,可是些者卻嫌麻煩而不去申請,有的則是在搬家弄丟了。

“結果造成了他們今天拿到的身分證,是紅色的大馬卡,就是因為沒有公民權的原因,他們可以尋求民政黨服務中心協助,向國民身分證局作出重新申請,取得大民公民權后再申請藍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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