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與朋友慶生失蹤案 警援引強姦條文調查

母親李憶倫(左起)與女兒鄭欣卉在與親友陪同下,于週二晚上在新山中央警署錄取口供后,到醫院接受身體檢查。

(新山17日訊)“女童與朋友慶生失蹤”事件;15歲少年因涉嫌帶走12歲女童到酒店過夜,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強姦)條文調查此案。

嗎哂至達城警區主任佐基里今午發表文告說,失縱女童是在本月13日下午4時10分從新山百萬鎮住家失蹤,母親于隔天報案。

他說,在本月16日下午3時,女童被人發現出現在士姑來一帶的購物中心,當時還有一名15歲華裔少年在女童身旁,過后被帶返臨近警察局接受調查。

女童接受身體檢查

他說,女童母親已重新報案,指控女兒或遭強姦;警方也以案發時,少年帶女童到新山柔佛再也花園一帶一家酒店過夜,援引強姦案調查,女童也已送往新山班蘭醫院接受身體檢查。

他呼吁民眾切勿在社交媒體發表不實訊息,警方正在調查此案,調查結果也會呈交給柔州副檢察司。

另一方面,據了解,女童分別于昨晚與今早到新山班蘭醫院接受身體檢查,目前正在等待報告結果。

馬華巴西古當區會防範罪案小組主任沈潺澤受詢透露,警方于昨晚,帶著女童與其母親,到女童在失蹤3天期間曾入住的一家廉價酒店調查。

他說,該廉價酒店位于柔佛再也花園毗鄰的避蘭東,這起案件從新山南警區,轉到至達城警區處理。

另一方面,記者一直無法聯絡上女童母親李憶倫(37歲),交代其女兒在失蹤期間的經過。

鄭欣卉(住在新山百萬鎮,就讀啟東華小)于本月13日下午4時與朋友外出慶生后一去無返,父母擔心女兒遭男性朋友拐騙,同時在前天有網名發現,女童與一名男子一度出現在士姑來五福城一帶的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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