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巫裔婦女因無牌駕駛兼阻礙柔佛蘇丹車隊,被判坐牢5個月及罰款5000令吉。
案情顯示,該婦女當時非但未依交警指示減速讓路給車隊,甚至還踩油門加速,並差點撞上交警摩哆。過后她行駛至某處時被攔下,儘管當時路上有許多車輛,但她還是試圖倒退轎車。
沒有駕照本來就不該開車上路,這名無牌被告,不但開快車,阻車隊,還橫衝直撞,行為令人不解。幸好,她沒有撞傷人,不然,她所要承受的懲罰就更大了。
另外,早前柔佛笨珍也有一宗16歲少年無牌駕駛,撞死一名優秀生的案件,令人傷心和憤怒。
該名少年的父母願意讓孩子為撞死人而負上責任,但他們有沒有自省,孩子無牌駕駛,偷開父母的車,他們有管教不力的責任?他們對優秀生的死,也有間接的責任!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開車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即使沒有駕照也沒關係,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汽車不是碰碰車,撞到了笑一笑閃開就好,撞到人,是需要付出代價的。車毀事小,賠錢就能解決,那人命呢?
因一時的逞強貪玩,奪走別人一條無辜生命,則自己不僅會被全世界怒罵,內心也會有陰影及愧疚一輩子吧。
考駕照的過程嚴格,為的就是要考生認真學習開車的技術,以及掌握交通規則。
這起車禍,相信也可以警惕為人父母者,要教導孩小心過馬路,以及不應該讓孩子無牌駕車。
父母應該注意孩子的一舉一動,好好管教他們,不要等發生了事情才來后悔。
(新山辦事處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