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突要求繳清房貸 可依據合約交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銀行突要求繳清房貸 可依據合約交涉

銀行突然要求一次性繳還1萬5000令吉房貸款項, 讓貸款者大喊吃不消!



⊙陳太太指出,早年前,丈夫和小姑聯名購買和一間廉價組屋,當時候兩人向銀行貸款。

她說,隨后她們就和小姑失去聯絡,而組屋單位突然被銀行通知將被拍賣,儘管如此,最終單位已被拍賣。

她說,單位透過拍賣,尚欠銀行錢,為了解決問題,丈夫親自與銀行協商。



“銀行允許我們每月以220令吉繳貸款,直至2028年,為了保障雙方,所以簽署一份文件。”

她說,日前接到銀行通知,要求一次性繳還1萬5000令吉的貸款,但經濟並不允許。

“我們不解,銀行不是說好繳款到指定期限,為何突然改變?她想問當初與銀行簽署文件是否有效?

★林若輝律師

既然當初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和簽署合約,白紙黑字的條款仍有效。

建議事主依時時繳付貸款,避免銀行以“毀約在先”的情況下,針對現有條款做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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