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油,嚴懲!罰款不超過100萬 坐牢不超過3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囤油,嚴懲!罰款不超過100萬 坐牢不超過3年

貿消局官員在萬里望一間雜貨店內發現食油供應出現不足的現象。
貿消局官員在萬里望一間雜貨店內發現食油供應出現不足的現象。

(馬六甲2日訊)貿消局今日對州內所有食油供應、批發及零售商發出警告,一旦有人涉嫌囤存食油牟利,將面對不超過100萬令吉的罰款或坐牢不超過3年!



該局主任賈亞今日率領官員在州內野新縣的萬里望展開巡視工作后向媒體指出,官員發現目前市面上的食油仍不敷,不排除有商家涉嫌囤存食油牟利。

他說,貿消部至今還未定奪讓食油價格隨市場浮動后的最新定價,因此相信有商家,尤其是供應商趁此機會扣押所有食油貨源,趁食油價格出爐后再推出市場。

追查貨源



“我們目前仍在調查,包括透過官員前往所有雜貨店、迷你市場甚至是霸級市場收集資料,一旦發現有關單位的食油數量不達標,將要求業者提供供應商的資料,從中追查他們所擁有的貨源。”

賈亞說,目前州內向貿消局登記的食油包裝商共有8間,及批發商有67間。

另一方面,賈亞說,在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6(a)條文下,涉嫌囤存食油的商家,個人將會面對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的刑罰,公司則會被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

“從中牟利的人士,其個人將面對不超過1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其公司會面對不超過50萬令吉的罰款。”

他說,一旦違例者被確認是重犯后,其公司所面對的罰款將會翻倍,即50萬令吉至100萬令吉不等。

賈亞今早在萬里望一間雜貨店巡視時,從業者口中獲悉供應商已近1星期未填補店內的食油貨源,援引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21條文發出警告信給有關雜貨店的食油供應商,要求供應商在7天內作出解釋。

貿消局確保食油供應充足

賈亞說,貿消局將確保州內的食油供應充足。

他說,貿消局從10月20日至今,已接獲11宗針對食油的投訴,其中10宗是針對食油供應。

“貿消局派出的官員也正積極的展開巡視工作,目前已完成796間雜貨店、市場或購物中心的巡視工作,獲悉情況仍受控制。”

另一方面,賈亞促民眾在3公斤及5公斤的食油價格隨市場浮動后,抱著精明消費的態度採購所需的食油數量,同時協助貿消局從中監督物價。

“一旦消費者發現對方是以舊貨新價,或有牟利的現象,在交易時盡可能索取有關收據,然后盡快向貿消局投報。”

民眾可致電一個馬來西亞聯絡中心(1MOCC):03-80008000、免費熱線:1-800-886-800、或發送短訊至:15888(必須輸入:KPDNKKADUAN<投訴詳情>)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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