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連利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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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今日裁決,公正黨總秘書兼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因私藏及公開一馬發展公司(1MDB)審計報告內容,2項罪名成立,各判監18個月,這位大馬「爆料王」也恐怕因此喪失國會議員資格!
拉菲茲代表律師哥賓星隨即要求暫緩執行刑罰,獲法庭批准,並且准許拉菲茲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
地庭法官祖卡念哈山在宣讀判決時指出,拉菲茲宣稱控方沒有呈交完整的1MDB審計報告,因此指稱無法自辯的說法不能成立。
“因為他在今年3月24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審計報告內容,以及他在面子書和部落格轉載這些內容,已顯示他瞭解有關報告的內容。”
“即使只是揭露審計報告的部分內容,也足以構成牴觸官方機密法令罪行。”
拉菲茲(39歲)於今年3月24日下午3時,在未經許可下擁有被列為機密文件的1MDB審計報告,並且公開有關報告的內容,牴觸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第8(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1年或不超過7年。
拉菲茲對自己被判刑一事不感驚訝,聲稱這反而加速揭發政府機構的一系列弊端。
“我會在這段時間繼續揭發各項弊端,如果以前花費一年,現在必須用3個月,屆時首相拿督斯裡納吉政權將面對更多問題和醜聞。”
他的代表律師哥賓星則指出,將盡快處理向高庭提出上訴申請,以期望在下屆大選前解決相關官司,因為本屆國會如果在拉菲茲上訴期間解散,拉菲茲將無法出戰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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