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黑區嚴厲執法 鎖輪行動教育車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市局黑區嚴厲執法 鎖輪行動教育車主

車子泊在路肩屬違例泊車,會遭執法人員開罰單和鎖車輪。
車子泊在路肩屬違例泊車,會遭執法人員開罰單和鎖車輪。

(吉隆坡30日訊)吉隆坡市政局交通組的鎖車行動隊(Squad Clamping)今日在市中心違例黑區展開鎖輪行動,打擊違例泊車行為,通過懲戒發揮教育作用,減少違例泊車現象。



不願具名的交通組主任指出,鎖車行動隊從9月正式成立,10月1日開始執法,而執法人員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8條文向違例泊車的車子鎖輪和拖車。

他說,10月共鎖了35輛車,截至11月29日,則鎖了135輛車,其中10輛車最終被拖走。

詢及2個月的數據為何差別大,他解釋說,由于行動隊成立不久,設備陸續增添中。



一小時鎖6車

他今日帶領執法人員取締違例泊車的行動中,如是指出。

取締範圍包括東姑阿都拉曼路(Jalan TAR)、秋傑路(Jalan Chow Kit)、彭亨路(Jalan Pahang),在大約一小時的取締行動中,共鎖了6輛車。

他說,車主必須在4小時內致電市政局要求開鎖,並即場繳付100令吉,分別是50令吉罰單罰款和50令吉開鎖費。

他補充,若超過4小時沒有開鎖,則會被拖回冼都車庫,24小時內贖回,則得繳付200令吉,即50令吉罰單罰款、50令吉開鎖費和100令吉拖車費。

“超過24小時才贖回車子,則逐日增加100令吉租金罰款,數額無上限。”

他說,鎖輪的執法人員已被賦予收取罰款的權限,當車主即場繳費,將會獲得2張收據,分別是開鎖費收據和罰款收據。

鎖車輪衡量交通情況

鎖車行動隊執法人員會根據交通情況,衡量違例泊車的車子是否適合被鎖輪。

被視為違例泊車黑區包括拉惹勞勿路(Jalan Raja Laut)、敦三峇丹路(Jalan Tun Sambathan)、霹靂路(Jalan Perak)、嘉炳路(Jalan Kia Peng)、P南利路(Jalan P.Ramlee)和安邦路(Jalan Ampang)的安邦坊(Ampang Point)和安邦購物廣場(Ampang Park)等。

不願具名的交通組主任指出,執法人員主會特別關注違例泊在人行道、巴士站、商店集中地點。

他說,並非所有違例泊車的車子適合被鎖,擔心引起更多的交通不便。

“民眾是不喜歡我們的鎖輪行動,但是我們必須教育他們別違例泊車。”

他坦言,如果只是單純開罰單,很多人置之不理,但是被鎖輪后,就必須立刻繳付罰單和開鎖費。

車主破壞鎖車將被對付

市政局交通組主任指出,曾發生鎖車設備被車主破壞,市政局會報案和採取法律行動。

他說,執法人員鎖輪的時候,會拍攝照片,記錄車子位置、車牌和鎖頭編號,當有車子尚未開鎖,就可以展開拖車行動。

“曾發生我們回到鎖車地點時,車子已離去,留下被破壞的鎖車設備,執法人員會根據手上資料報案。”

詢及上述情形過去發生多少次,他指數據不方便透露。

他強調,市政局的鎖輪和拖車行動無需設立告示牌,因法律已賦予執法人員權力,對違例泊車的車子採取行動。

“這情形就像交警,無需在進行取締超速車子的時候設立告示牌。”

至于假設有關違例泊車車子已遭交警開出罰單,他說,市政局執法人員就會網開一面,不會額外開多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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