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承快:貪與貧

2016年馬來西亞年度漢字出爐,“貪”字排名第一,“貪”這個字根據字典的解說,可用在“動詞”及“形容詞”,用在任何事或物上,都反映著負面的說詞,因此,在我們對這個字的認知裡,“貪”就是負面的用詞,“貪”最後只得個“貧”字。

國人選出“貪”字,真實顯現出國人在這一年內,傳達出對生活環境有著不滿與社會氛圍的關心,不安及不滿,消除人民的疑慮及不滿確實考驗著國家領導人。

國人對現況的種種不滿,不是一兩天就存在,一切都是壓抑及存在好一段日子,已經來到忍無可忍的境界,眼前的生活都是壓迫的,日子久了,越來越多的不安及不滿,最後成為導火線,一發不可收拾。

每個人心中響往的就是國泰民安,安居樂業,在一片生于斯,長于斯的國土上生活,人民的不滿,國家領導人及當官者,請勿漠視,應該自我檢討,瞭解及正視民聲問題,總不能以高傲態度,一直活在自我感覺良好,只願聽到好聲音,相信眼前都是完美的夢境裡,領導人要知道夢終究會醒來,仍需面對現實的殘酷,粉刷太平並不會長久。

奉行民主制度,人民履行公民責任,投下神聖一票的日子不遠了,嚴正看待人民的訴求,解決這些問題才會贏來人民的掌聲,只說不做,讓“貪”字繼續圍繞著國人,的確會讓人討厭及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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