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辦事處記者
最近令人廣為討論的“馬賽地姐”,因阻礙交通卻不肯移開轎車,接到交警罰單時,在簽名一欄寫上Babi的侮辱字眼,結果被警方逮捕,控上法庭罰款100令吉。
“馬賽地姐”最后還遭人肉搜索,樣貌也被大公開,遭網友討伐。
有者認為,罰款100令吉刑法太輕了,也有另類網友為“馬賽地姐“”護航,聲稱馬賽地姐姐是指自己是Babi,根本沒錯,有者的談話更把事件種族化,把焦點模糊。
上個月雪州,一對夫妻也是一樣不滿接到罰單,推撞女官員,還自己全程錄影,想通過網媒之力為自己討公道,被襲擊的女官員最后也投報,最后這對夫妻被判坐牢14天罰款3000令吉。
在這兩起個案中,“雪州的夫妻為了一張區區的罰單換來牢獄之災,也因為民間輿論,家人受到騷擾。
“馬賽地姐”雖然刑罰輕微,但對她來說算是換來教訓。
這兩件事的共同之處,都是當事人帶有野蠻,有歧視他族之嫌,甚至有種“自己沒錯,都是公務員的錯”想法,甚至公然挑戰。
一些華裔網友的言論,也充滿種族主義,並非以理智看待整個事件。
華裔一邊廂斥責國內的種族主義,卻沒反省自己何嘗不是種族主義分子,自己的言行舉止,何嘗不是令其他種族厭惡,甚至自我分化大馬社會。
我想,華裔必須自重,才能換來別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