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建成:讓Uber也取代長途巴士吧!

午夜時分,一輛從新山北上的巴士在大道上飛馳,下一秒鐘,巴士墜入坑谷。救援人員抬出了14具屍体,包括司機和他1歲的女兒。調查顯示馬路上沒有剎車痕,推測是司機睡著了,巴士直沖路邊。

悲哀的是,同事說司機在之前,才從檳城開往新山,那是一趟要7、8小時的車程,他才小憩3小時,又要上路開4、5小時。

每一次這種大型車禍,都會撞出十萬個為什么。為什么會這么不人道的對待這個司機?為什么長巴公司如此罔顧人命,把30條人命交給一個操勞的司機?為什么副司機不在車上?為什么司機可以帶女兒上車?為什么這家巴士公司經營得如此草率,政府之前沒有取締?為什么每一回我們的轎車以時速120公里行駛時還會被長巴、羅厘超車,好像沒人在執法一樣?

任何一位世故的馬來西亞人,會下這樣的結論:“不要問為什么啦,馬來西亞就是這樣的。”

過一陣子,同樣的事件換個日期,換個死亡數字,換個地點,繼續上演。

當官的,每一回在意外之后都會應酬提出一些建議,從巴士設黑箱、安置速限器、裝定位系統、司機驗尿或定時体檢……,最后就像“在調查中的1MDB”一樣,久久都沒有結果。

長巴每隔一陣子就出意外的新聞,真的能改變嗎?讓我們換個角度思考,同樣也是公共交通,吉隆坡的德士是全世界服務最糟的,政府軟硬兼施幾十年,他們改變了嗎?

沒有,他們沒有改變,但我們可以。與其冀望這個政府再花10年,去解決過去10年他們解決不了的問題,不如我們期待新科技。許多例子證明,民間或企業的點子,比政府好太多。

Uber和Grab Car這兩年來,已逐漸取代了德士,坦白說,2016年最讓人振奮的事,莫過于政府終于逐步合法化了手機召車程式,讓一群受過德士怨氣的乘客,找到了救贖,重新上路。

問題是,Uber提供的是短途服務,他們可以載送超過100公里的距離嗎?發揮一下想像力,問題似乎不大。

忍心不打救草民嗎?

和短途載客不一樣,長途巴士是遠距離服務,手機“召巴程式”在大馬,應選先出30個城市為據點,那些想要搭乘的乘客,必須輸入A到B的地點,並設定起程時間;至于那些想要開車賺外快的司機,挑選了兩個點(起點和終點),看看自己方便開車的時間,再選擇載一個(或以上)乘客,即可上路。

也許有人質疑,長途Uber司機也可能也會超速、睡眠不足啊。沒錯,人都有貪快、貪錢的毛病,但手機召巴軟体在這方面,非常易監控,只要GPS一旦偵測到車子在路途中超速3次以上,就要扣分(或車資半價)。另外,開車超過4個小時的司機,就要有等量的休息時間,程式才可再載客。這些都是行得通的!

大馬Uber和Grab的老闆們,你們在2017年的KPI,就是研發新Apps,名字幫你們想好了,可叫做Uber distance和Grab bus。這是貴公司對大馬人的社會使命,這和金錢無關,和人命有關啊,你們曾解救過無數厭惡搭德士的蒼生,現在有百萬名恐懼坐長巴的人,用無助的眼神望著你們,你們忍心不打救我們這些草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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