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案,有報導指嫌犯阿倫(原名林偉倫,譯音)的父親曾帶阿盈到酒店求歡,林亞寶受詢時駁斥此說法,指阿盈是兒子的女友,身為父親的他,不可能喜歡兒子的女人。
他指出,如果他喜歡上兒子的女友,恐怕兒子會動手打他。
他也認為,兒子毆打女友阿盈固然是兒子不對,“但阿盈這個女孩很厲害講騙話,有關我向她求歡要求發生性關係的說法,都是子虛烏有的。”
林父說,他確實曾帶過阿盈去市區的旅館,那是因為阿盈被兒子毆打後,他帶阿盈去旅館換衣和沖洗。
“我不曾開口求歡,更不曾在阿盈面前脫衣,也沒有像她所說:脫剩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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