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訓接班人(完結篇)‧勿將責任全推給體校 發掘青苗需體育老師

鍾白玉:一些有沒在體校的運動員,也可以是非常成功的運動員。
我國奧運健兒表現出色,或因此讓體育項目繼續得到預算案撥款,然而我國體育方面的成績仍未和支出成正比。

報導:潘有文

圖:攝影組,本報資料中心

大馬的國家青訓單位機制從小學12歲選才開始,再到以中學生為主的體育學校,最終目標是為國家隊培養新血,看似已經環環相扣,但間中一些細節部份,還有待加強。

中小學的體育老師發掘和訓練運動青苗的方式,以及體校和國家隊的教練訓練系統,需要注入現代體育科學的元素,才能有效打造各類體育人才。

國家的體育青訓機制目的就是培訓體育人才,其硬體條件優于一般民間體育單位硬體設備,軟體部份如人力資源,包括管理人員、教練、心理照顧等,也有著不小的優勢,但這是否就能保證培養出優質體育人才呢?

馬來亞大學體育系高級講師鍾白玉博士(Dr. Jadeera Cheong Phaik Geok)表示,優質體壇人才視個人情況而定,體校的運動員並每個都出類拔萃,一些沒有進入體校的運動員,例如壁球界的大衛妮可,也可以是非常成功的運動員。

“在體校的人有更好的機會成為出色運動員,因為他們有很好的訓練器材和好的教練,相較其他不在體校的運動員,確實是有一定優勢。”

但是,她指出,現有各類體育項目國家隊19歲至21歲的運動員,並非全都來自體校;即是說,關鍵在于運動員需有良好的運動基礎,才能有利自身在體壇發展。

體校是一個良好的發展體育概念,但與此同時,人們也要關注非體校的學生。

“一般學校認為把運動出色的學生送入體校后就可以了,但學校的體育課依然沒有專門體育老師指導,因為校方認為這個工作只讓體校教練去做。”

校長責任重大

她認為,如果學校擁有這種觀念,就不能讓體育有很好的發展,因為學校已誤認為不在體校但具運動潛能的學生,就不需好好栽培。

如果沒有良好培訓一般學校擁有運動潛能的學生,讓他們覺得無法與體校學生一爭高下,國家將可能失去許多潛在的出色運動員。

“有時,學生體育潛能是在中學以后才展露出來的,當學生失去進入體校的機會,家長或會要求學生只是注重學業,不再注重體育;校長應該扮演重要角色,讓相關學生繼續注重體育,體育課一樣必須好好進行,需要有合格的體育老師。”

她指出,現在有許多學校沒有合格的體育老師,體育課只丟一粒球讓孩子去玩或去做其他事情,因此校長非常重要,需要讓老師清楚需要注重體育課。

教練培訓不容忽略

培訓國家體育人才,不只要專注在運動員訓練, 也不能忽略教練的培訓。

國家教練學院每年都為國家隊各類體育項目的教練提供訓練,聘請來自各大院校體育方面的專家,為這些教練上課,貫徹體育科學理念。

鍾白玉博士是體育方面的專才,也受邀為國家隊教練上課,教授包括體育心理學和運動行為學(Motor Behavior)方面的知識。

“國家教練學院在國家體育理事會之下,他們要求教練提升自己的體育知識,所有的國內教練要拿這個課程,分別為三個等級的體育科學。”

她表示,國家體理會邀請體育科學的講師,給教練講一些課程,內容包括心理、運動心理、生物力學、運動營養、運動生理學,所有的體育教練都在一起上課,因為所有國家的教練都需要這三級的證書。

她相信體育講師教授的體育知識都會實用,可提升教練的訓練部分,至于測試部非由講師負責,而是由國家體育理事會給予評估。

遺憾落選健將換跑道

許多運動健將從小學畢業后,入選體育學校接受培訓,在體校出盡全力學習,如果無法進入國家隊,就或要離開往其他方面發展。

鍾白玉博士說:“像曲棍球可能有30多人,當從學校進入國家隊后,可以繼續從訓練中發展自己;無法進入國家隊者,如果還有機會進入大學,那或許還有機會繼續參賽和訓練;如果開始工作了,就等于放棄這一項潛能了。”

他指出,目前大馬體育項目中以羽球擁有較良好的“一站式”系統,從教練培訓到民間出現的聯賽,能讓進不了國家隊的球員有一個過度的平台。

“羽球現有紫色聯賽,這聯賽的球會有資金,球員可以繼續為球會打球,但其他運動項目的運動員呢?例如如腳車、跳水等都沒有這樣的聯賽,因此需要許多聯賽出現,維持運動員們的競技機會和運動水平,不是在體校之后就沒有機會。”

12歲適合進入體校

目前,我國的體育青訓機制選才始于12歲的小學最后一年,這種吸納體育苗子進入國家體育學校的方式,是否屬于恰當的做法呢?

“12歲是適合開始進入體育學校的年紀,大多數的運動栽培大多數不會早于這個年紀,如果太早訓練,就無法發掘小孩在體育項目的潛能。”

鍾白玉博士指出,老師可以在小孩進入中學前,評估他們的體育潛能,“例如,有的人可能在籃球方面有潛質,但因為在小學已開始打羽球,就沒法發現他籃球的潛能。”

因此,她指出,在中學才開始培訓有運動細胞的學生,才有可能從中找到他們真正的潛能,早于12歲選才或不恰當。

但是,有一些體育項目如體操和跳水就不在這個標準之內,因為這些運動的訓練條件需要從小開始;反之,比較屬于團隊的運動,就較為適合到了12歲或之后才開始發掘。

不應過早專項運動訓練

未經過基本運動技能(Fundamental Movement Skills)如跳躍、投擲、跑動的訓練,過早讓小孩專注于某項運動,就無法發展其基本運動技能。

“就如投擲這個動作,在網球、羽球和排球都需要這個技能,又如游泳,其基本技能也適用在划獨木舟,皮艇和各種不同的相關運動,但如果太早加強他們的力量和耐力訓練,就等同讓他們準備接觸某種專項運動。”

讓孩子發展各種可能

因此,鍾白玉博士指出,基本運動技能應在12歲以下訓練,讓他們投好球或訓練更好的跳躍,當這些部份訓練紮實,未來他們就可以運用在特定的運動項目內;一旦過早讓他們投入專項運動, 他們就無法完整的發展基本運動技能。

一些小孩的跳躍能力不俗,未來可選籃球、排球或跳高,但如果鎖定在某個體育項目,例如一開始就只進行適合籃球的跳躍訓練,等同失去了讓有關小孩發展其他運動項目的可能。

“因此,有時你會看見一些人可能最早時是投入游泳訓練,后來卻轉成籃球,這就是為何要讓孩子有機會去發展各種可能。”

她指出,已有各種研究,說明小孩運動不要注重競技,否則若他們沒有在比賽中取得成績,未來便可能不願參與運動。他們年紀小時,讓他們盡情的玩,才有機會使他們長久的投入體育項目中。

“如果小的時候參加體育就以比賽為主,贏了或會讓他們留在體育領域中,但輸了后覺得失望,就可能不會想繼續下去,影響了他們的信心和自我。”

體總管理層需勇敢求變

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政府削減一些部門如衛生部和教育部的預算,體育預算反而增加,這或和我國運動健兒在奧運表現出色有關。

但是,鍾白玉博士指出,我國體育方面的成績,並沒有和支出成正比,各項目並沒有均衡的展現相應的表現,體育發展的開支或花在了錯誤的地方。

她分析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體育總會的領導人在位太久,出現一些行政問題,未能讓年輕一代進入管理層並做出改變。

“如果在位很久的人是能者,相關體育項目就能得到發展,相反的結果就是沒有好的發展;一些州體總,有人在位10多20年,舊人一直坐著那個位置,沒新想法或創意,這是一個問題。”

她對現任體育部長凱里給予正面的肯定,因為后者積極引進體育科學相關事物和人才,這才能有效的支持體育發展。

體育科學有助保護運動員

不管是在體校或國家隊,教練的訓練計劃和方式對運動員非常重要,因此教練不應只是對運動員進行體能或技術上訓練;擁有體育科學觀念,科學且合理的訓練,才能讓運動員取得質量上的成長。

黃天鴻是博特拉大學體育科學碩士,專攻運動生理學(Exercise Physiology),也是一名體育教師,同時是教育部體育選拔活動人員,他表示儘量不讓運動員受傷是教練的責任,只要懂得體育科學,就可很好的安排運動員的訓練。

“受傷對球員或運動員是很嚴重的事,可能永遠不能再運動。若懂得體育科學就會知道如何處理,例如,可以適量舉重,但不要操之過急,因為青少年的骨骼還在生長階段,受影響就不會再好好生長。”

他堅信,為人教練者應該知道訓練時周期化(Periodization)的重要,即開始訓練是準備期(Preparation),接著是競爭期(Competition),然后就會進入調整期。

“一個教練要知道何時要做什么、體能訓練后要做什么和之后的戰術安排和應用等,比賽時再加強訓練。”

他表示,運動員的訓練量取決于教練的安排和計劃,運動員受傷與否或也與此有關,因此教練需要擁有體育科學的觀念。

體育小知識:運動行為

運動行為有3個部份,都與運動的協調有關:

運動學習(Motor Learning)

即在實踐中提高學習能力。讓教練學會分配訓練時間,

從中找到最好的方式幫助運動員。

運動發展(Motor Development)

看運動員從小到大做何種運動,例如是否會拋球?拋得好不好?

運動控制(Motor Control)

這與神經生理學(Neurophysiology)有關,即頭腦的指示讓肌內移動,理解頭腦、視覺、聽覺相互傳輸的重要。

例如為何有人可以很好的捉到球,有些人卻不能。舉例,拋出一粒球時,並不一定需要一直看著球,而是學習掌握球來的時間,利用有限的時間迅速觀察四周做出決定,這即是運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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