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轿车落海案”中的黑色Vios轿车印裔司机维特斯,在自首后录口供时泪流满面,不停道歉。
根据《新海峡时报》今日引述消息指,维特斯(21岁,理发师)于23日凌晨2时左右,到威中警区自首,他在被扣留期间被询问此事故时,泪流满面及不停道歉,对所发生的事情深感后悔。
据悉,他在医院治疗期间得知梅匀鉼去世的消息时,感到非常沮丧。
维特斯在家中3兄弟中排行最大,他将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下被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及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5000及不超过2万令吉。
这起事件是在本月20日凌晨2时50分左右发生,在槟城大桥槟岛通往威省方向第4公里处,梅匀鉼所驾驶的白色马自达休旅车被维特斯驾驶的黑色Vios轿车撞击后落海,搜寻人员在本月22日下午5时45份左右,将梅匀鉼遗体及白色休旅车拖吊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