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男子被控在面子书贴文,涉及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哈默德而面对10项控状,他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10年,和罚款5万令吉。
被告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第298(1)条文下受罚,同时他也被控抵触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
地庭法官贾讯针对被告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的罪名下,判他监禁2年,监禁期分开执行。由于被告在此罪名下共面对5项控状,因此需监禁10年。
另外,在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告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由于被告在此罪名下共面对5项控状,因此被告在此罪名下,还需偿还5万令吉的罚款或以监禁10个月取代。
此案也是砂州首宗因在面子书贴文,涉使用侮辱性字眼而被控的案件。导提控。
被告为阿里斯特(22岁),被控分别在2019年2月9日,晚上约7时11分;2月10日,约凌晨12时56分;2月14日,约凌晨1时28分;2月24日,约晚上10时和2月24日,约晚上10时05分,在社媒发出会引起不同宗教群体愤怒及仇恨和引起民众不安情绪的留言而被控。
被告是以“Ayea”的面子书账号,发出侮辱伊斯兰和先知穆哈默德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