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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泰藉女童 已送回陶公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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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10日訊)“吉蘭丹41歲男子與11歲泰籍女童的童婚案”中的女童,已被送返泰國陶公府。

 英文《星報》引述泰國社會活躍分子消息說,吉蘭丹州政府週三已將女童送回泰國,由泰國當局接管,女童現在由泰國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照顧。

 “泰國政府必須有一個長期計劃照顧女童,因女童的家庭貧窮,家人不會照顧她。”

 消息說,雖然泰國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會庇護該女童,但擔心宗教團體可能會威脅該部,讓女童回到41歲吉蘭丹男子的身邊。


 社交媒體在今年6月流傳,吉蘭丹41歲男子與11歲泰籍女童的童婚案,引起社會迴響與爭議,引來各造抨擊。

 吉蘭丹福利局隨后介入調查,初步調查發現,童婚儀式在泰國哥樂舉行。女童的父母是泰國公民。

 涉及童婚的吉蘭丹男子,事后被話望生伊斯蘭法庭罰款僅僅1800令吉。

 消息人士說,女童是在倉促情況下被令離開,她甚至來不及收拾行李,有關命令下令女童即刻離開大馬,回到泰國。

 另一方面,據迎娶11歲女童的男子指出,自事件曝光后,有太多流言對他們不利,特別是這名第3任的妻子經常被外人恥笑,飽受巨大精神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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