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綜合電)中國網絡招車服務“滴滴出行”接二連三發生滴滴狼司機犯案事件,中國媒體報導一宗去年發生的滴滴狼司機案件,犯案過程殘忍,這名周姓司機竟然用開瓶器插入女乘客甘某陰道,還勒住她的頸項,直至她斷氣。
2017年5月14日11時27分許,被告人周某通過“滴滴出行”軟件接到被害人甘某(女,歿年30歲)發出的從重慶市永川區前往重慶市巴南區的順風車訂單後,於當日12時20分許駕車接到甘某,隨後前往巴南區。途中,因周某遲到及對行駛路線不熟悉等,周某與甘某引發口角。
當日下午,周某駕車行至重慶市江津區德感街道城海濱江春城小區附近路口時,再次與甘某吵架。周某心生怨氣,停車與甘某發生抓扯,甘某抓住周某的下身,周某遂使用車內放置的紅布和風箏線對甘某的頸部通過纏繞的方式進行緊勒,並使用麻繩對甘某的手腳進行捆綁。其間,周某為報復甘某在反抗中抓其下身,將一紅酒開瓶器的圓柱狀部分插入甘某陰道內。
後周某搭載甘某繼續行駛,並於當晚駕車途經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王家灣璧津三百梯公路路段時,將甘某拋棄至公路邊涵洞下。
同月18日,公安人員逮捕周某。周某歸案後坦承犯罪。同年12月21日,周某親屬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被害人親屬對周某表示諒解。
周一(27日),《重慶晨報》記者獲悉,目前該案已判決生效:被告周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某於1995年12月19日出生於重慶市永川區,漢族,高中文化,無業,住重慶市永川區。
“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指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與兩年的緩期。期間罪犯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減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則執行死刑。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人身危險性等情況,可在作出裁判的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緩期執行期滿後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25年;如緩期執行期滿後重大立功被依法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將不能少於20年。也就是說,無論如何被限制減刑的死緩犯罪分子都要服滿至少20年的徒刑。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