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女雇主一周只让女佣吃约6顿,结果女佣饥饿难耐,偷吃龙眼被发现,还惨遭热水淋身。案件原本今早下判,女雇主却申诉身体不适,紧急送医。
被告阿妮塔达姆(51岁,自雇人士)平时协助丈夫打理生意,她面对蓄意伤人与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九项控状。受害人是现年29岁的印尼女佣西蒂。
案情显示,事发地点在被告与丈夫及4名女儿住的加基武吉一带的惹兰登那加第654座组屋单位。
2013年10月19日至2015年4月23日期间,受害人替被告工作,直到受虐事件被揭发。起初,受害人每晚睡在客厅的床垫上,过后被告将床垫丢弃,她只能睡在棉被上。
被告一开始给予早餐与晚餐,份量由被告控制。但2014年1月后,受害人一周只有三次午晚两餐,造成她饥饿难耐。当她在没有得到允许时进食,会遭掌掴三次。此后,受害人不敢再向被告要食物,深怕会遭暴打。
2014年五六月约下午1时,受害人因肚子饿偷吃龙眼,当被告发现质问她时,受害人因惧怕而不敢承认,惹得被告更加气愤,用热水泼受害人的左脚与背部,令她痛苦大叫。事后,被告没有让对方寻医,要她继续做家务,导致皮肤疼痛泛红,有烧烫伤痕。
被告今早与丈夫和女儿出庭,透过律师求情称她患有严重抑郁症,案发时无法控制或制止自己。她也会幻听,在脑中也会浮现怪声,要她这么做。
不过,两方之前曾针对被告的精神状况展开聆讯时,法官也同意被告的病情并不会让她是非不分或失去制止力。
被告原本今早应被判刑,在聆讯途中却突然申诉身体不适,需紧急送院,因此召来救护车。事后更被女儿搀扶到一旁休息,案件展期至10月30日进行。
熨斗烫受害人手
嫌受害人速度慢,被告用熨斗烫手,也用拖鞋狂打女佣至流血,导致女佣身体多处永久留疤。
被告承认在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间,每周两三次掌掴脸部及拍打额头。调查也显示,被告数次用钳子扭捏受害人的双臂与背部,造成红肿与留疤。
2014年8月,被告认为对方工作速度慢,趁她在烫衣服时,强行按压受害人的双手在熨板上,使用熨斗烫伤她,导致双手皮肤脱落,受害人痛得哭泣,被告也置之不理。
被告也在2015年的1月因不满受害人工作犯错,用有铁钩的竹竿戳对方的背部与肋骨,也曾戳在她肚子上。
被告只让受害人睡5小时,导致她没有充足休息。一次当受害人感到疲倦时,被告感到愤怒,拿起拖鞋狂打她脸部数次,造成流鼻血与身体疼痛。
受害人过后被发现胸口,肚子、肋骨、前臂、手腕及左手留疤,医生也证实这些疤痕很可能是永久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