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宜7日讯)为了打击走私罪案,关税局修订1976年关税局法令,将最低罚款提高到至10万令吉;2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因售卖或拥有价值152令吉的走私香烟,被推事庭判处罚款10万令吉,成为首宗法令修订后罪成的案例!
关税局总监拿督苏柏马廉指出,修订后的1976年关税局法令和1976年国产税法令于本月2日正式生效体,除了提高罚款,监禁刑罚也修改成最少半年,最高5年。
(本报刘凯璇摄)
他指出,2名被告在哥打峇鲁被提控,他们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0万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必须以监禁1年替代。
他指出,2人没有缴付1010令吉税务,而在第135(1)(d)条文下被提控。
苏柏马廉指出今日召开记者会时披露,本周会有6宗案被控上庭,包括吉兰丹州和槟城,而这个月预计会有50宗相关案件。
他坦言,以前的法令刑罚起不了阻吓作用,相信接下来会重重打击走私活动,并增加关税局税收高达10亿令吉。
他劝告商家不要售卖走私香烟,最终被罚款是不值得的事情。
出席者包括关税局第一助理总监苏比安、关税局助理主任拿督帕迪、关税局助理总监(执法组)拿督阿兹玛及执法组(机密信息)主任拉克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