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3名鸡蛋农场因牟取介于至27.59%至32.65%的暴利,今日在马六甲地庭被控,3人皆不认罪,案件定于5月16日过堂。
3家被控的鸡蛋农场分别是LTK(甲)有限公司(由郭州兴代表出庭)、Chong Yee Nam有限公司(由钟佐通代表出庭)及Chong Wei Chit有限公司(由钟花茹代表出庭)。(人名皆译音)
控状是由通译员代表读出,3人听闻后皆不认罪,要求审讯。
控状指出,LTK(甲)有限公司被控于今年3月7日上午11时15分许,在榴梿洞葛的鸡蛋农场内,涉及牟取A级鸡蛋暴利,每颗鸡蛋的盈利为29.75%,比合理盈利12.29%超出了17.46%。
另外,Chong Yee Nam有限公司则被控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2时15分,在位于林鲁新村的鸡蛋农场内,涉嫌牟取A级鸡蛋暴利,每颗鸡蛋的盈利为27.27%,比合理盈利14.41%超出了12.86%。
此外,Chong Wei Chit有限公司被控于2018年12月13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林鲁的鸡场蛋农场内,涉嫌牟取A级鸡蛋暴利,每颗鸡蛋的盈利为32.65%,比合理盈利5.06%超出了27.59%。
他们是抵触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1)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第18(a)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公司初犯可被罚款高达50万令吉,重犯者罚款可高达100万令吉。
此案的主控官是来自贸消部的哈兹里尔和莫哈末西卡尔,3家农场的代表律师是林甘纳登。
地庭法官诺玛也在较后,将3宗案件择定在5月16日过堂。
3家公司代表为了避开记者,即使案件结束后不肯步出法庭,在地庭内呆了近2个小时,最终3人分别从地庭的左右门,匆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