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日综合电)中国江苏省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岔河法庭近日对一起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案件判决不准许离婚,因为两公婆都不愿抚养孩子。
2015年5月,如东小伙孙某和安徽姑娘鲍某结婚,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但是好景不长,夫妻二人时常因家庭琐事而争吵,感情逐渐产生裂痕。
今年1月,鲍某到如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孙某离婚,同时要求孩子由男方抚养。庭审中,孙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也不愿意抚养婚生子。
(取自互联网)
如东县人民法院岔河法庭庭长柳小进说,这种不顾惜婚生子或者婚生女的身心健康,说不要抚育小孩的父母确实是很不负责任的。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在所难免,但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最大限度让步于子女的利益,让子女享有更多的父爱、母爱,共同为其提供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此案中,由于夫妻双方未解决婚生子的抚育问题,法院对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
文: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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