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关丹中华中学董事长丹斯里方天兴说,关中生获董总允准报考统考案若带上上诉庭,这或为华教今后发展招致史无前例的灾难性后果。
他说,此案在上诉庭会出现4大结果,其一是董总在无法取得考试局总监,批准关中生报考统考信函情况下败诉,这意味着董总失去主办与批准符合要求条件学校,申请报考统考的自主权,关中生不能报考统考。
“第二是董总取得考试局总监信函情况下胜诉,虽胜诉却等于败诉,因往后董总给予任何类似关中模式的学校报考前均须获考试局总监批准;第三,若在无需考试局总监批准信函下败诉,董总同样失去主办和批准自主权,关中生不能考统考。”
他说,第四是若在无需考试局总监批准信函下胜诉,维持高庭原判,董总拥有主办与批准申请报考统考的自主权,关中生可报考统考。
他说,除非放弃上诉或维持原判,否则就可能面对灾难性后果。
方天兴也是华总总会长。他今日发文告说,华社担忧的是,董教总和独中工委会将面对失去主办统考的自主权、关中生不能报考统考、之前成绩因此失效或作废等结果。
方天兴日前主持的华总第13届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一致通过吁请3名独中生家长以华教大义为重,在捍卫董、教总和独中工委会主办统考自主权的大前提下,放弃上诉。
他认为,随着高庭判决出炉,关中生更应该拥有报考统考的机会和地位。
会议出席者有华总署理总会长拿督钟来福、3名副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拿督林家全和拿督黄保俊、霹华堂会长拿督蔡文玉、砂华总会长拿督许德忍和玻华堂会长陈伟聪等多人。

3项标竿性判决
方天兴说,高庭2018年在关中生获董总允准报考统考案中作出3项标竿性判决,作为兴诉人的家长放弃上诉是最佳方案。
他指出,这3项标杆性裁决为虽关中非60所独中一员,但董总开放关中报考统考,没必要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须事行取得教育部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董总批准关中生学报考统考属合法和关中生拥参加统考合法权利。
方天兴认为,3名独中生家长放弃上诉是化解整个案件,并继续捍卫董教总主办统考自主权的最佳方案。
他还说,华总表态支持董教总及独中工委会在处理和批准关中生考统考课题和行动上的决定。
他说,关中过去3年有约380学生报考初中三统考,2019年也将有约200人参与初中和高中统考,今后每年平均有200至300名学生报考。
“这些学生参加统考的权益,不应再一次被付诸司法受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