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日综合电)“早点要买些什么?”“随便。”“随便最难弄了,要吃什么?”
因在出门买早点时起争执,64岁的胡华(化名)与91岁的老母亲发生口角。随后,胡华拿起玻璃瓶多次砸向自己的母亲,致其当场倒地死亡。作案后,胡华将凶器、血衣分两次予以丢弃,并对亲戚谎称母亲系意外死亡。
周一上午,上海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胡华刑事责任,被告人当庭认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因琐事砸死母亲
据被告人胡华供述,2018年7月1日早晨,其因琐事与其母亲徐某发生口角。
“当天,快到吃早饭的时候,我到她房间问要帮她买什么早点。她说‘随便’,我就生气地说‘不要说随便,一会买了又不爱吃。’可能我的语气有点重,她就不开心了。”
随后,两人发生口角。胡华表示,其在“一时失控”之下,拿起床边一个玻璃瓶,砸向母亲头部,直至倒地。随后,他开始清理现场,并分两次将玻璃碎片、擦拭血迹的棉被、衣物等丢入垃圾桶。
期间,胡华始终未拨打120急救电话。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胡华表示,“我想(她)已经没气了,打电话也没用了。”
作案后,胡华向姐姐拨打电话,谎称母亲从床上摔下来了,并表示母亲快不行了,让她快点赶来。待亲戚赶到现场后,众人发现“现场有异样”,后拨打110报警。
2018年7月1日13时许,公安人员将胡华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徐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钝性物体打击头面部等处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死亡。
检察官:作案手段恶劣
法庭上,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经依法侦查查明,2018年7月1日早晨,被告人胡华在其居住处内,因琐事与其母亲徐某发生口角。期间,胡华用室内床边一玻璃瓶猛砸徐某头部数下,致徐某当场倒地死亡。作案后,胡华又将行凶的玻璃瓶碎片及擦拭血迹的棉被、衣物等予以丢弃。
经鉴定,胡华作案时及目前未发现精神病性症状,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及受审能力。对于上述事实,公诉机关指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胡华刑事责任。
检察官认为,面对一个没有还手能力的91岁老人,胡华多次持玻璃瓶击打徐某的要害部位,作案手段恶劣。此外,胡华没有主动投案,且到案后曾作6次无罪供述,不构成自首情节,不适用坦白情节。
辩护律师:被告人系激情杀人且家属求情
胡华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所定性的罪名不持疑异。但其在发表辩护意见时表示,被告人施实犯罪属于激情杀人。
律师认为,被告人与被害人长期共同生活,直至案发前,平时并无矛盾。在案发当天,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引起被告人情绪强烈波动,一时失去理智,使被告人在激愤的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
此外,律师认为,胡华作案时主观意愿上属于间接故意,且愿意当庭认罪伏法。最后,辩护律师向合议庭提交了一份由被害人家属联名上书的求情信,希望在量刑上予以被告人较轻的处罚。
法官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文 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