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华裔女子在酒店健身房浴室洗澡时,竟遭健身房职员偷拍!
该酒店管理层不仅没第一时间采取行动,事后更企图以2张自助餐券,或退还会员费,要求事主二选一当作赔偿了事,但不被接受。
曾姓女事主认为,金钱并无法弥补其心灵创伤,此事已对她造成严重性骚扰,及带来精神折磨,酒店应就此事负责任。
(本报蔡凯盈摄)
此案于本月9日晚发生,30岁的曾氏今午在民政党槟州副主席方群龙及民政党妇女组主席黄沛琳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揭露此案。
她说,本月9日(周日)晚上10时,她与丈夫在健身房运动后,前往健身房的浴室洗澡。
她指出,该浴室是使用门帘遮挡,她洗澡到一半,突然发现有只手拿着手机从门帘对着她,她这时才惊觉她被偷拍。
她说,在发现后,她马上冲出浴室并通知她的丈夫,但却失去偷拍者的踪影。
“事发后,我们前往酒店前台告知此事,并要求查看闭路电视,前台原本答应让我们查看,但在等待一个小时之后,又告知我们没有权利查看。”
她说,酒店告知她须有警方的报案书才可查看,她在报案之后再次向酒店要求查看,但酒店还是不愿意给予配合。
她说,在警方的介入之下,他们终于可以查看闭路电视,他们在画面中发现偷拍者为健身房职员,那名职员进去浴室两次,第一次进去没拿手机,第二次则拿了手机进去。
她说,她非常不满酒店管理层的草率处理,在得知该名职员为偷拍者后,并没有立刻采取行动,而是让对方如常上班。
她还说,酒店向她提出两项解决方案,一是让她索回会员费,二是给她自助餐券。
她说,她和先生是在今年5月25日入会,费用是一年3400令吉,如今酒店试图以退款来了事,让她备受委屈。
她认为,金钱并无法弥补心灵创伤,她希望酒店能重视此问题,让顾客的安全与隐私能真正受保护。
酒店回应
(槟城20日讯)酒店健身房浴室遭偷拍事件,涉及酒店公关澄清,涉嫌偷拍女子的男职员,已被停职。
同时,她说,该酒店提供的退还会员费或2张自由餐券,是属于“安抚”,并不是要求“私了”。
她接受《中国报》询问时说,酒店有自己的作业程序,当时要求女事主(曾女士)出示报案书,是基于安全理由。
她说,酒店只是按照程序,并非不给予合作。
“我们并没有打算草率了结此事,我们会将事情交给警方继续调查,也会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确保这件事情有一个结果。”
询及曾女士指男职员可以自由出入女浴室,这名公关澄清,该健身房职员会根据时间表,进入浴室更换浴巾,并不会时常出入浴室。
她说,浴室里的沐浴露、洗发水都会在早上填装,所以不会时常有职员出入浴室。
她指出,目前警方并没在该男职员的手机里,寻获任何偷拍相片或影片,接下来只能等警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