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取自蘋果日報)
台灣已婚謝姓男子跟黃姓女老師是多年羽球搭檔,2006年一次球隊聚餐,酒後謝男送黃女回家,卻在車上發生性行為,黃女還生下小孩,並經謝男認領。
謝妻直到2015年去替次子結婚辦理戶籍登記才發現,因此怒告2人並求償150萬元台幣(約21萬令吉),法官認為謝妻早就知道兩人通姦生子,認為已逾2年告訴期,但考量近2年內,謝男、黃女還帶小孩搭郵輪出遊,更有密切且甜蜜LINE通聯對話等,認定2人仍持續侵害黃女配偶權,故判賠謝妻25萬元(3.6萬令吉);可上訴。
謝妻(69歲)表示,她跟謝男(68歲)1974年12月結婚,育有3名子女,而黃姓女老師(52歲)則是丈夫羽球雙打搭檔,但兩人卻在2006年通姦,隔年產子,丈夫並趁2009年她出國旅遊時認領黃女小孩。
謝妻進一步指出,丈夫與黃女退休後仍往來密切,丈夫除把一些工作交給黃女處理,更提供資金給黃女購買房地產,兩人更不時戶傳LINE,其中黃女曾寫:“我喜歡你今天溫柔的感覺,彷佛又回到以前…”,謝男則回:“我本來就很溫柔,疼你都來不及…,早一點睡,…”。
文:蘋果日報
圖:蘋果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