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專家:加強國民團結 以新法令取代煽動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憲法專家:加強國民團結 以新法令取代煽動法

(吉隆坡2日訊)大馬憲法專家拿督賽沙林法魯基教授認同,廢除煽動法令后並必須要有新的法令取代,確保不會再出現種族或宗教極端言論 ,我國需要的是帶來國民團結的法律機制。



他說,煽動法令定義過于廣泛,並不能區分政府、國家或是政治的界限,所以煽動法令確實應廢除,走入歷史,而國內需要的是新法令。

他認為,新的法令必須強調國民和解的重要性,及機制必須能加強國民團結。

他說,新法令不應該只是說明對法律的懲罰,同時也必須強調國民和解,對付極端主義者。



存爭議是必然

賽沙林法魯基今日出席“煽動法令后與青年的對話會:和諧法令是否是答案?”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全球中庸行動基金會總執行長拿督賽夫丁、馬來西亞亞洲法律學生協會主席阿茲法沙、國民團結咨詢理事會法律及政策工作委員會副主席林志偉、首相署部長丹斯里佐瑟古律政治秘書王惠生及對話會主持人查里菲。

賽沙林法魯基也說,多元社會中存有爭議是必然的,需要的是從中調解減少摩擦,並在權益受侵犯時提供方案。

他也認為,國民團結咨詢理事會必須全面提升法定地位,並舉例如英國的種族關係局,或可成立各信仰理事會,在各宗教間尋求和諧,種族關係的培訓也可行。

同時,他認為公務員及政治人物在執行聯邦憲法中有關土著特別地位的第153條文中有欠妥當,必須有專業及獨立組織在社會轉型中處理該事項。

他也說,在維持宗教及種族和諧中,可制定如國家原則般宣言,作為執法者以及司法行動中的指南。

他也認為,法令下的懲戒未必是監禁等嚴厲刑罰,但可以社會服務取代。

新法案12月提呈一讀

賽夫丁說,取代煽動法令的法案將在2014年12月提呈一讀。

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2012年宣佈將會廢除煽動法令,取代該法令的法案,會在今年12月提呈國會一讀。

賽夫丁也是國民團結咨詢理事會成員,指理事會將會在今年5月17日召開會議。

“我們會在法案草擬法案前進行相關的對話會。”

“煽動法令后與青年的對話會:和諧法令是否是答案”由馬來西亞亞洲法律學生協會及全球中庸行動基金會聯合主辦,其目的是鼓吹年輕人對司法及政策的意識;共有21名法律學生出席。

賽夫丁也說,民主意味的是民眾參與在國家制度的各層面之中,對此年輕人表達對國家制度的看法也是關鍵的。

林志偉:設司法機構監督機制

林志偉認為,在總檢察署選擇性提控下,政府有必要成立司法機構以處理並監督該情況,作為調解角色。

“司法對付已故行動黨前主席卡巴星,但卻沒有對付一味發表極端言論的土權領袖拿督依布拉欣阿里,因此必須有一個機制處理該問題。”

他指出,該情況讓我國的言論自由邁向更狹窄的局面。

他說,該機構在面對特定的情況,如宗教極端者時,發出禁令,若不得其所再以監禁等刑罰對付。

他舉例,澳洲、南非等國家都用相關機構以監督司法制度。

另外,林志偉也稱煽動法令的定義廣泛,並沒有特定針對煽動的定義。

他指出,令人玩味的是,該法令下執行的10宗案件,其中9宗所涉及的是政治人物,全數為反對黨成員,另1宗則是涉及《馬來西亞前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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