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百合︰對公務員要賞罰分明
首相納吉日前在2014年公務員集會上表明,現階段政府並沒有減少公務員的計劃,而且,照顧公務員是政府的責任。
首相這個聲明,肯定獲得公務員歡迎。政府對公務員的好,大家有目共睹,然而,是不是另有意圖,比如為了選票,見仁見智,這裡無需多說。
很遺憾的是,政府對公務員的好,好到讓公務員忘了他們是為人民服務,于是乎,他們的工作態度,對待來尋求協助的公眾擺去晚娘臉,或是處理事情緩慢,浪費納稅人的時間金錢,甚至有些特定的公務員,例如執法人員,被指貪污濫權,這是時有所聞,也是眾人皆知的。
害群之馬破壞名聲
筆者不否認有些工作態度良好又盡責的公務員,然而,一粒老鼠屎會壞了整鍋粥,這些害群之馬公務員,破壞了全體公務員的名聲,也讓公眾對公務員留下不少的印象。
是故,筆者覺得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政府如此善待公務員,公務員就得讓人覺得“物有所值”。政府也應該清楚知道,善待公務員是一回事,可是也要賞罰分明,對于一些犯錯的公務員,應給了適當的處罰。否則公務員恃著本身是政府的「寵兒」,持有“鐵飯碗”而一再犯錯或工作態度欠佳,以及效率低落,如此不僅有損政府形象,更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和時間,人民的不滿,肯定會發洩在政府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