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髒又吵鄰居受不了 1屋20外勞
(檳城6日訊)浮羅池滑成功花園居民投訴,一雙層排屋單住疑住有約20名尼泊爾外勞,門前堆積許多大型垃圾及發出臭味;外勞在清晨5時至7時出外工作時,也對他們造成干擾。
浮羅池滑區州議員葉舒惠日前接獲投訴后,今日帶領記者到該單位前,不過她並未敲門入內,只見門前堆積沙發、數個裝滿垃圾的塑料袋,以及鞋子等垃圾。
她說,她在其選區接獲兩個有關外勞住宅問題的投訴,除了成功花園,另一投訴來自美蘭園。她已通知市局前來清理垃圾。
她指出,大馬常發生雇主將15至20名外勞,安排在同一住宅單位的事件,讓外勞無法享有舒適的生活,同時也對鄰居帶來干擾。
她說,國際勞工組織建議,工人住宿應包括每名員工在日常生活中,可各享有一張床、足夠的污水及垃圾處理系統、衛生及洗滌設備、通風設備、烹煮及貯存設備、自然採光及人工照明、可安全使用的水,以及最低限度的私人空間。
她促請國內雇主,為外勞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否則可能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被對付,即面對監禁及罰款的后果。
據瞭解,葉舒惠助理日前曾在下午時分,前往該單位了解情況,當時只看見3名外勞在家,其他外勞相信在外工作。
據知,鄰居也投訴外勞沒將垃圾丟入市局提供的綠色垃圾桶,反而將垃圾丟在垃圾桶旁。
根據移民局數據,截至2013年10月,大馬共有211萬6000名外勞,其中檳城共有10萬8034人。
葉舒惠:罰款數千難阻遏
葉舒惠認為,目前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的刑罰,不足以對雇主或外勞代理帶來阻遏作用,因為數千令吉罰款遠低于將外勞安排在擁擠的住家省下的費用。
“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應修改,以允許進行地方政府選舉,同時提高相關刑罰。”
她促請知情的公眾向檳島市政局投報,並促請市局行使其法律賦予的權力,檢查有環境衛生等問題的單位。
她說,一些公眾可能之前會有疑問,對私人產業內外勞住宿問題束手無策,如今可撥打市政局熱線04-2637637或04-2637000,或聯絡各區州議員。
法令闡明可享空間
違例僱主可被控
葉舒惠解釋,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闡明,若一個住家單位中每個成人(10歲以上)無法享有350立方尺的空間,意味該單位過于擁擠,以及對住客的健康帶來威脅。
“以大馬一般房屋9尺高來計算,每人應享有6尺x6尺的空間。”
根據上述法令,任何造成住宅單位過于擁擠的人士,將會面對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若在定罪后沒有糾正有關情況,有關人士將每天被罰款100令吉。
她說,在上述法令下,也允許地方政府官員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一切房屋及建築物,以監督有關單位的衛生情況。
“若發現衛生情況不滿意,當局可發出通告,指示住戶清理,否則將被罰款不超過1000令吉、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未改善情況,將每天被罰款100令吉。”